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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2020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1-10-09 11:21
  • 来源:汕头市审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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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会议文件(4)

    关于汕头市2020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9月

    汕头市审计局   李 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汕头市2020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一年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1+1+9”工作部署和“1146”工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力做好亚青会各项筹备工作,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安定和谐,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平稳。

      ——坚持开源节流,多举措筹集资金保平衡。积极盘活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增加可用财力;改革土地管理和收益分配体制,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增长7.6%;出台相关措施压减市本级一般性支出9.5亿元。

      ——加强支出管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做好全年支出安排,加强库款管理,落实部门责任,加快支出进度,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年市本级财政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近2.34亿元;保持高水平民生投入,2020年市本级十类民生支出占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0.4%。

      ——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围绕“放、管、服、接”做好财政领域的简政放权,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2020年印发一系列绩效管理配套文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调整财政管理体制,下沉财力推进放权强区,指导区县推进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对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截至2021年6月,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1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0个,正在整改17个。按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19172.01万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36777.32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省市县三级财政纵向到底全覆盖审计要求,与省审计厅、金平区审计局联动开展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和金平区财政管理和收支情况审计;积极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开展市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各预算单位加强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6.3亿元,总支出345.4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71.43亿元,总支出271.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9亿元,总支出1.14亿元;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166.2亿元,总支出146.69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方面。一是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未细化。有32笔本级转移支付预算资金7.58亿元未在年初明确到具体区县。二是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不规范。有185个年中新增项目32.66亿元没有实行项目库管理,4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政策依据填报不完整。三是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存在漏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清算待补缴保费30.13亿元、应支付待遇31.9亿元未纳入预算编制范围,该项目已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通过审批。四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市本级年初支出预算被调剂使用规模较大,有24.37亿元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被收回重新安排用于新增支出22.24亿元。

      2.预算执行方面。一是部分本级财政代编预算资金未及时下达,涉及24项资金21.86亿元。二是160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时限分解下达,至2020年底结转或列支挂存3.19亿元。三是部分财政收支反映不实,有1.5亿元的支出挂列暂付款,有0.52亿元的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已于2021年3月缴库)。

      3.国库运行管理方面。市级财政库款保障风险较大。截至2020年底,汕头市共结欠省财政往来资金 32.53亿元(含省财政预拨汕头市2021年固定性补助资金12.1亿元),各区共结欠市财政往来资金24.88亿元(含省市预拨2021年固定性补助资金7.05亿元)。财政部认可的库款保障水平合理区间(月末库款余额/年度月均库款流出数)为0.3-0.8。2020年汕头市本级财政库款保障水平有8个月低于0.3,当年12月份库款保障水平0.12,趋近于0.1红色预警线。

      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形成实物工作量。龙湖、潮阳、潮南区、南澳县以拨代支方式将资金拨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账户虚列债券支出10.65亿元;龙湖区多报债券支出2.53亿元,资金结存在龙湖区国库0.86亿元、项目单位1.67亿元。二是市本级和金平、龙湖、潮阳、潮南区超范围使用债券资金7.67亿元。

      (二)金平区财政管理和收支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金平区2020年度财政管理和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资金审批制度执行方面。金平区未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审批制度,有34笔未列入预算的资金使用没有报区政府常务会审定,涉及金额3186.01万元。

      2.预算编制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年初支出预算被大量调剂使用。有6.32亿元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被收回重新安排用于新增支出4.69亿元。二是部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资金保障不到位,预算编制留“硬缺口”。金平区未将一体化污水应急治理项目购买服务费列入年度预算,至2021年4月底,累计已结欠污水处理服务费0.86亿元。

      3.预算执行方面。一是部分区财政代编预算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涉及20项资金2.79亿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转调入资金使用不规范。有0.77亿元的资金未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而直接用于新增支出。三是金平区财政局年中追加无预算、超预算支出5.31亿元。2020年未消化的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仍有0.11亿元。四是违规将财政资金划入预算单位实有银行账户,涉及金额13.39亿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重点审计市本级83个一级预算单位和15个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合理。有11个单位26项资金因年初预算编制未考虑上年结转资金和上级资金安排等原因,导致资金未支出或被财政部门收回,涉及金额3594.51万元。

      2.预算执行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有12个单位24项资金3070.36万元因情况变化未及时调整预算、项目前期准备不足、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支付手续未完善等原因,预算执行率低于50%。二是部分项目无预算列支。市代建中心无预算列支4个工程项目等资金657.34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就业优先“三促进”政策,技工人才培养、“粤菜师傅”工程以及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单位能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中央和省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审计

      1.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不到位。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不彻底,财政资金沉淀预算单位的现象仍然普遍。截至2020年底,有189个市直预算单位的存量资金1.92亿元未及时上缴财政,截至2021年6月8日已上缴0.82亿元。

      2.部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部分政府产业投资基金运营效果差,有1.41亿元财政资金因未对外投资闲置超两年未发挥效益。华侨试验区财金局为了完成支出,提前支付项目进度款,造成1526.6万元财政资金沉淀未发挥效益。

      (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审计

      1.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方面。一是部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执行滞后。汕头文旅企业疫情省级专项补助和贷款贴息836万元、市级用电电费补助256.9万元至2021年3月底仍未拨付到相关企业。二是减免国有房产租金政策执行不到位。市国资委未按政策减免租金953.4万元。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一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运行管理不到位。有43个项目48项审批事项没有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办理。有15个项目16项审批事项网上申报时间滞后于实际审批时间,网上审批流于形式。二是工程审批环节尚未优化。2020年4月至11月并联审批事项(含合并审批事项)占累计办结工程审批事项1591件的33.18%,并联审批申办占比较低。企业申报资料未能在工程审批系统共享,申请人需重复提交材料。

      3.简政放权改革政策落实方面。一是部分行政权限下放不同步不协调。发改部门3个已减压的行政职权仍调整由镇(街道)实施;市自然资源局下放澄海分局的2个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由于澄海分局没有对应职能造成权责脱节。二是区(县)部门承接职权效果不理想。澄海区和潮南区住建部门职权履行不到位,承接的6个市级监督行政职权事项2020年1-3季度没有办件量。澄海区和潮南区自然资源部门分别有30项和3项承接事项尚未进驻区政务服务机构办理。三是镇(街道)承接能力不足。部分承接的职权事项专业性较强,区(县)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镇(街道)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办件量少,抽查2021年1-3月份龙湖、澄海、潮南区和南澳县各镇(街道)承接的19个事项,仅有5个镇(街道)办理了5个事项,其余30个镇(街道)没有办件量。

      (三)促进就业优先审计。部分补贴政策覆盖面有待提高。2020年,全市已领取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补贴的企业分别只占符合申领条件企业总数的18.64%、0.57%、3.13%、1.71%和19%。

      (四)技工人才培养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绩效审计。一是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制度及配套激励政策未发挥实效。全市各类培训机构2020年没有开展紧缺工种技能培训。二是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带头人提升培训项目管理不规范。汕头技师学院培训的学员有61.9%未在合同约定时限完成培训课程,最长延迟一个月。市人社局未经绩效评价提前支付2个培训机构培训资金116万元。

      (五)“粤菜师傅”就业工程实施情况审计。一是“粤菜师傅”相关工种高级技能人才比例低。2018年以来新增的职业技能人才中高级以上技能人才仅占11.34%。二是市人社局未对“粤菜师傅”就业工程产出人才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统计,无法体现就业工程的实施效果。

      (六)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情况审计。一是潮阳、潮南、澄海区未及时下达分配革命老区专项资金,占用时间最长14个月,截至2020年底尚有17428.93万元未支出。二是部分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进度慢,资金使用效率低。潮南区生猪产业园建设项目未按计划的2020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澄海区狮头鹅产业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500万元至2020年12月底资金使用率仅为17.84%,低于30%的要求。

      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

      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推进我市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等任务。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

      省审计厅组织对汕头市2020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行跟踪审计。审计坚持查漏补缺、边审边改,推动落实政策和解决问题。审计结果表明,汕头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脱贫攻坚部署,在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消费扶贫、社会扶贫、建立第三方防返贫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1年6月底,本轮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1.针对个别贫困户脱贫质量不达标、“三保障”等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全市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促进80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养老保险或享受了相关待遇,1户返贫风险户重新获得兜底保障,核实并保障353名建档立卡本科以上学生领取免学费补助。

      2.针对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资金闲置、帮扶项目多付工程款或税金、扶贫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全市建立完善扶贫资金及资产管理制度,促进扶贫资产保值增值,盘活及促进拨付扶贫资金22608.2万元,推动622个产业扶贫项目全部形成资产并确权登记。

      3.针对少数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督促南澳县政府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推动3个未按图施工、竣工图与工程实物量不符的工程返工或进行设计变更。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

      组织对澄海区2018年至2020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澄海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具体任务实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截至2020年底,澄海区有2.04万亩已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占比94.81%。二是部分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质量不达标。部分项目选址不当,未优先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全部规划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8个项目没有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等建设内容,未提升耕地质量等级。三是部分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管理管护不到位。澄海区8个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未建立管护制度,区政府和5个镇(街道)未将管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四是澄海区高标准农田存在“非农化”、“非粮化”、“撂荒”问题,涉及1.93万亩。五是部分高标准农田资金使用效益低。澄海区2020年有2233.7万元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结余资金未用于改良地力。

      2.澄海区农村公厕规划建设不合理。2018年至2020年新建改造公厕计划中有8个镇(街道)未提出建设规划,18个自然村没有建设标准化公厕。

      3.乡村产业发展机制有待完善。澄海区政府未出台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农带农手段不多,未能有效带动增加农民收入。“一村一品”项目未在规定的3个月内完成审批,审批时间达8个月,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

      组织对南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暨“源头截污、雨污分流”建设情况、澄海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南澳县、澄海区政府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推进雨污分流建设,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推进不到位。南澳县城有8条主干道未全面完成雨污分流改造,3个自然村由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导致污水收集后未经处理直排,171家餐饮店未安装隔油设备、59家餐饮店未安装隔渣设备。澄海区农村餐饮行业废水排放缺乏监管,25个市场未实施源头截污工程,422个农村公厕粪污未接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

      2.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相对滞后。南澳县2个污水处理厂未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或未与县生态环境局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联网。澄海区3个街道未完成垃圾转运站建设任务导致设备超负荷运转;13个垃圾转运站渗滤液超标排放,最高超标排放316.5倍;5座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标率为0。

      3.部分镇、村(社区)雨污分流工程改造不到位,工程建设和质量存在问题。南澳县2个镇、澄海区7个村(社区)未完成雨污分流。南澳县20个项目工程未按设计图施工,9个项目预算编制多计工程造价77.68万元。澄海区3个村(社区)雨污分流工程质量不达标,存在污水管污水泄漏、管道覆土厚度不足等问题。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重大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营、学前教育以及亚青会场馆投资建设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省审计厅组织对汕头市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汕头市较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民生保障、养老保障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全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基金筹集方面。一是抽查发现有99名职工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二是抽查发现有2家企业未按实际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少缴养老保险费13.95万元。

      2.基金使用方面。一是市社保局南澳分局2018年至2020年超范围发放不属于基金支付范围的海岛补贴384.88万元。二是截至2020年底,市社保局向430名不符合规定的服刑人员发放养老待遇 125.4万元,审计期间已追回93.17万元。三是市社保局2019年2月至2020年8月向41名不符合规定的已死亡人员账户发放养老待遇 9.93万元。四是市社保局未及时将849名已死亡1年以上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99.84万元进行清退。五是市社保局未及时对4344名城镇职工存在2个以上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进行清理合并。

      3.基金运行管理方面。截至2020年底,共有3775.22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滞留各区县人社局超过1年未使用。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省审计厅组织对汕头市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汕头市较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医疗保险政策,收支管理较为规范,在保障社会医疗事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市医保局未完成2020年医保参保扩面征缴任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分别比省医疗保障局下达的参保任务少1.44万人和0.45万人。二是2020年有103名职工未参加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已有49名职工缴纳了企业职工医疗保险。三是市医保局未及时修订“家庭病床”结算管理文件,造成医保基金多支付 35.10 万元。四是汕头市2019年度按病种分值结算清算工作推进缓慢,至2020年底仍未完成。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情况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

      组织对汕头市2018至2020年6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情况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进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卫健、财政等部门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目标任务未完成。市卫健局2018年12类项目指标中有4类未完全达标,2019年28类项目指标中有8类未完全达标。

      2.基本公卫服务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市本级和龙湖、澄海、濠江、潮阳、潮南区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基本公卫服务资金,在收到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超过30天仍未拨付,涉及金额16123.8万元。二是金平区基本公卫服务资金使用率低下,2020年金平区基本公卫服务补助资金6115.4万元使用率仅为51.3%。三是金平区部分社区服务中心支付辖区公立医院实施基本公卫服务的委托服务费未能体现量效挂钩原则,涉及金额835.62万元。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达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较低。一是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37个街道中尚有13个未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建成的2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有17个未进行规范化建设,全市558个行政村中尚有40个未建成公建规范化村卫生站。二是截至2020年底,全市平均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1.7人,未达到3.5人的配备标准;每万人口疾控中心人员核定数0.67人,未达1.75人的比例。

      (四)重大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营绩效情况审计

      组织对2020年中心城区重大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营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城管局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及重大城市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中心城区未按规划于2020年底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是市城管局尚未将雷打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获得的上级补助资金3580万元抵扣当量垃圾处置费。三是市环卫中心支付的垃圾分类试点处理服务费未充分发挥效益,服务提供单位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年收运量均不足合同约定收运量的1%。

      (五)学前教育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组织对中心城区2019至2020学年度学前教育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金平、龙湖、濠江区政府能认真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政策,出台和完善配套措施推进学前教育发展,逐步加大学前教育资金投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部分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不达标。截至2020年10月底,金平、龙湖、濠江区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分别为61.73%、64.09%、18.9%,与全员持证上岗的要求差距较大。二是部分街道、村(居)幼儿园数量不足。金平、龙湖、濠江区分别有5个、1个、5个街道未建设规范化公办幼儿园。三是部分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滞留,资金无法发挥效益。濠江区教育局仍滞留2018年和2019年4项专项资金1354.78万元。

      (六)亚青会场馆投资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

      组织对市人民体育场改造工程项目推进情况、汕头大学东校区暨亚青会场馆项目(一、二期)投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积极推进亚青会场馆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投资控制方面。一是人民体育场概算调整和设计变更未按规定程序实施。设计变更程序不足,未报原审查部门及上级单位同意;概算调整工作历时15个月,进展缓慢,概算大幅度调整,概算调整期间工程投资规模难以控制。未按规定由原设计单位编制二次概算,重新委托编制单位不具备造价咨询资质。二是违反合同约定将亚青会场馆一期工程钢结构吊装道路费用1021.21万元计入工程造价。

      2.基建程序方面。一是人民体育场勘察单位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不规范,存在先进场后补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的问题,涉及合同金额96.04万元。二是亚青会场馆一期工程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将工程主体及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合同占中标合同价31%。

      3.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影响项目建设。人民体育场EPC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38次工地例会和29次专题工程会议均缺席;主管部门未能有效指导、监督市人民体育场按程序进行设计修改;工程总承包单位内部协调不力,未能实现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效控制。亚青会场馆一期、二期设计单位未能有效履职,深化设计图纸工作和一期安防工程设计变更滞后,二期钢结构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二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到位,人民体育场施工过程中存在个别钢材材质不符合要求、不按图施工、施工质量瑕疵多等问题;亚青会场馆现场存在个别部位不按图施工的情况。

      五、绩效审计情况

      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绩效审计力度。

      (一)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跟踪审计

      按照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进行跟踪审计。截至2020年底,汕头市共收到新增财政资金426737.12万元,资金已全部支付。其中:直接惠及群众510万名,发放资金2.30亿元;直接惠及企业399户,发放资金11.4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汕头市积极应对疫情等因素挑战,加强新增财政资金分配管理,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助力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基层运转,有效保障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总体规范。但审计也发现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不规范,资金下达支付不及时、使用效益不高,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慢、建设程序不合规等问题金额39739.57万元。市、区财政部门对审计跟踪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加强资金分配和监控系统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规范建设项目管理,至2021年6月底,上述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

      (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审计

      结合金平区财政管理和收支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计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金平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配套制度不完善。截至2020年底,金平区财政局未制定出台绩效运行监控、评价结果应用、绩效工作考评等环节的相关管理制度及具体业务流程规范。二是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面低、财政重点评价项目数量少。抽查32个部门预算安排项目,仅有3个开展绩效自评;区财政局仅委托第三方对1个2020年度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

      2.市直预算单位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方面。一是部分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不规范。市文广旅体局未将省下放项目审批权限的25专项资金按规定公开资金分配方式、程序和结果,涉及金额26202.42万元。已完成绩效评价的84个项目未向社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二是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市工信局审核不严,有1个项目因多头申报被终止,未能发挥资金效益,涉及金额500万元。市工信局和文广旅体局未积极跟踪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部分奖励资金未及时拨付企业,未能完成绩效目标,涉及金额3999.83万元。

      (三)产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组织对汕头市2018年至2019年产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各产业园区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盘活利用土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有3个产业园区缺乏生活、公交等配套设施,设施不完善。二是有3个省级产业园区至2021年1月底仍未建立园区准入退出机制。三是园区产值较小、税收少。5个省级产业园区286家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为569.62亿元,仅占全市的18.61%;3个省级产业园区2019年规上企业平均每亩税收贡献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四是园区发展有待提升。5个省级产业园区小规模企业770家,占企业总数的72.92%,小规模企业较多;高新技术企业只有190家,占企业总数的17.99%,企业高新技术含量低;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弱,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国有企业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行政事业、自然资源和企业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83个市直部门及所属单位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的统筹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有效利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账实不符。市住建局7886套保障房以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特区青年报社、汕头画院3个单位15处房产未入账核算,涉及面积47.50万平方米;全市公共基础设施原值仅为316.87万元,未开展国有资产系统的登记管理,与实际价值明显不符。二是有404宗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和280宗闲置保障性住房尚未盘活利用,涉及面积11.49万平方米。三是部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和保障性住房出租收入未及时收取,涉及金额416.6万元。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开展澄海区人民政府原区长、市自然资源局原局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地区和单位的领导干部能够推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各项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澄海区自然资源规划工作推进不到位,存在森林资源专项规划之间个别指标不一致、未编制海洋功能区划、水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滞后等问题。

      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市本级未及时处置3宗距合同约定开工时间超过两年的闲置土地。市本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偏低,2020年被省自然资源厅核减20%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520亩。澄海区未及时对2018年至2019年10宗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立案查处,已立案的案件中仍有6宗未落实复绿整改。

      3.部分生态文明建设改革任务推进不力。澄海区2019年底仍有1066辆黄标车达到报废标准尚未办理注销手续。澄海区1个应于2017年底前完成整治的入海排污口至2020年10月仍未完成整治。澄海区未按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涉及面积104.62公顷。澄海区2018年和2019年的森林保有量和森林覆盖率均未达到生态红线控制目标。

      (三)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市文化集团、市属六大集团公司2020年底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产整合清理不到位。文化集团至2020年底未组织开展划入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家底不清。六大集团尚未完成不良资产的剥离工作,有174家非正常经营企业和27家“僵尸企业”未完成出清工作。

      2.部分集团主责主业不突出,核心竞争力不够。部分集团主业不突出,投控集团、商贸集团和交通集团的主营收入占比较小。部分集团主业的优化整合工作进行缓慢,如投控集团组建后业务整合优化的工作未真正开展,交通集团主业强化至今仍停留在方案制订上,未能真正实施。

      3.部分集团下属企业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个单位44处房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面积1.9万平方米。1个单位3处土地及建筑物已被征收并取得补偿款但账务未核销,涉及金额483.69万元。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0年7月以来,市审计局共移送案件线索7项,主要涉及擅自出租国有资产、少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对投资控股企业管理失控等问题。

      八、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从审计的情况看,上述问题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一些部门对政策和形势研究不够、未对资金需求做出准确判断,未能提前做好项目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导致预算安排与实际支出相脱节。二是部门绩效管理落实不到位。绩效运行监控不到位、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使得绩效管理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影响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简政放权配套制度还有待完善,相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不健全,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执法监督不严。四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职不到位,国有资产处置碰到的问题和困难较多,监督管理机制仍有待完善。为此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保障力度

      要按照省、市关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要求,切实发挥预算编制在预算管理全过程中的“龙头性”作用,完善项目库管理,编实编细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强化预算约束,严控年中新增支出,进一步清理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监管,科学合理调度国库资金,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

      (二)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制度,强化预算单位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全面实施绩效自评,提高重点评价项目占比,强化绩效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重点关注放管服改革和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及时出台配套措施和管理制度,解决重大政策贯彻落实过程存在的堵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完善和调整措施,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认真查找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和管理的问题,精准施策,做好投资、进度、质量等方面的控制,确保投资安全有效。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全面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确保账实相符和资产的真实完整性,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行为,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处置力度。加快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步伐,优化产业布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时清理处置低效资产,整合优质资源,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提质增效。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委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审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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