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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粤司许决(汕头)字〔2022〕25号)
  • 2022-10-28 19:32
  •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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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粤司许决(汕头)字〔2022〕25号

    广东精正司法鉴定中心: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交的陈锐、吴龙洲申请登记为司法鉴定人的材料收悉,申请执业范围分别为法医物证鉴定(陈锐)、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吴龙洲)。经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上述申请人吴龙洲符合司法鉴定人的登记条件,申请人陈锐符合部分鉴定领域司法鉴定人的登记条件,具备相应的鉴定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准予陈锐登记为司法鉴定人,在广东精正司法鉴定中心执业,执业范围:法医物证鉴定(仅限于0401个体识别、0402三联体亲子关系鉴定、0403二联体亲子关系鉴定)。

      二、准予吴龙洲登记为司法鉴定人,在广东精正司法鉴定中心执业,执业范围:文书鉴定(仅限于0101笔迹鉴定、0102印章印文鉴定、0105文件形成方式鉴定、0107朱墨时序鉴定)、痕迹鉴定(仅限于02110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021103交通事故痕迹鉴定、021104车辆速度鉴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东省司法厅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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