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电子证照在我市“无证明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市司法局、市政务和数据局组织市有关单位梳理形成新一批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涉及127项政务服务事项、188项证明材料,可通过关联电子证照实现证明材料免提交。现将通过汕头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将《汕头市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第四批)(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6年9月17日。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以反馈至汕头市司法局。(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华山路16号,邮编:515041;电话:88988778)
附件:汕头市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第四批)(征求意见稿).pdf
汕头市司法局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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