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萧苗心分别不服被申请人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书》(汕潮阳府字〔2026〕12号)、《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书》(汕潮阳府字〔2026〕13号)申请行政复议案(汕行复案〔2026〕154号、汕行复案〔2026〕155号),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决定公开举行听证。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听证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7月9日(星期四)下午3时
二、听证地点
汕头市司法局2楼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室
三、其他事项
请有意旁听本次听证的人员于2026年7月8日前进行预约登记(联系电话0754-88988253),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旁听,自觉遵守听证纪律。
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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