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汕头市法律援助处本级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34宗(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38宗、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93宗,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宗),提供法律咨询5083人次(其中,来访4052人次、来电1031人次)。2024年,共收回当年及往年指派的结案归档案件374宗。
2024年度汕头市法律援助处对本级收回的374宗案件通过内部评查方式进行质量考核,评查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对区(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结的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抽取70宗,通过组织律师专家进行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同行评估结果合格以上案件为70宗,合格率100%。
2024年度汕头市法律援助处业务经费为147万元,支出44.82万元(其中,支付法律援助案件及咨询补贴44.18万元、工作经费支出0.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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