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陈英彪不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汕自然资监(潮阳)〔2024〕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汕行复案〔2024〕120号),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决定公开举行听证进行审理。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听证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
汕头市司法局2楼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室
三、其他事项
请有意旁听本次听证的人员于2024年6月25日下午5时前进行预约登记(联系电话0754-88988252),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旁听,自觉遵守听证纪律。
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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