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粤司规〔2020〕1号)有关规定,市司法局和各区(县)司法局对我市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和1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23年度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7天:自2024年6月13日至6月19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至汕头市司法局。监督电话:0754-88368854。
附件:汕头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23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
汕头市司法局
2024年6月13日
附 件
汕头市基层法律服务所2023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
汕头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23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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