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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司法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的通知
  • 2024-02-02 17:42
  • 来源:汕头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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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材料,将我市打造成为“简证便民、办事高效”的城市,根据《汕头市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市有关单位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形成一批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使用频次较高的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用水用电用气的《汕头市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详见附件1)。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清单应用。有关单位应于2月2日前完成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相应事项的办事材料的修改(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及时调整事项工作章程、办事指南等,加强人员培训,确保线上线下办理事项的要求与清单保持一致;对有在区(县)实施的事项,应同步做好业务指导,组织区(县)有关单位及时修订实施清单、更新办事指南,推进工作落实。

      二、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切实处理好放和管的关系,不得以取消证明为由,放松监管责任,要通过加强信息共享、事中抽查和联合惩戒等方式强化监管职责,防范审批风险。

      三、各区(县)、各单位要参照我市此批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的推进落实情况,按照《汕头市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做好证明材料清理工作,确保“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群众和企业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1:汕头市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pdf

      附件2: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证明材料免提交操作指引.pdf

                


    汕头市司法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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