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汕头市某建设开发公司不服被申请人南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汕行复案〔2023〕123号),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决定公开举行听证进行审理。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听证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11月21日下午3时
二、听证地点
汕头市司法局2楼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室
三、其他事项
请有意旁听本次听证的人员于2023年11月20日下午5时前进行预约登记(联系电话0754-88988252),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旁听,自觉遵守听证纪律。
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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