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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公告
  • 2022-03-10 23:24
  • 来源: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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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本次报考我市公安、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体能测评对象为报考我市公安、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招录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体能测评内容和标准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具体项目和标准以及实施细则等规定详见附件1、2)。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
        三、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一)测评时间: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2:00。
        考生报到时间: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上午7:30至8:00。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绿码)、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等材料,准时到测评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未带齐证件的不得入场。如遇天气原因需改期的,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二)测评地点: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汕头市长平路18号)。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考生应严格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等事项公告》《汕头市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及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要求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一)可正常参加体能测评: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报到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1. 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
        2. 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
        3. 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4. 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 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三)其他情况
        如有考生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况,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专业研判其能否参加考试。
        五、注意事项
        1. 考生须仔细查看体能测评须知(详见附件3),知悉其中所有事项后参加体能测评。
        2. 因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外来车辆、送考人员禁止进入考点。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提前熟悉体测地点和交通线路,合理安排出行,确保按时报到。
        3. 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报考者不得穿有特殊标志的服装,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4. 由于体能测评强度较大,请考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把握是否能够参加本次体能测评,并自备运动服、运动鞋、饮用水及食品。
        5. 测评对象是否入围面试详见我市发布的面试公告。
         

    附件:1.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3. 体能测评须知


                               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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