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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司法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6-01-21 19:49
  • 来源:汕头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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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能、精准发力,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共有7个集体和80人次受到部、省、市等各级各类的表彰和奖励,彰显了新时代汕头司法行政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担当新作为。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及时召开干部大会、局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和出席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面复盘总结开展学习教育情况,切实巩固学习教育成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上下功夫,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典型选树和学习宣传,全力营造全系统对标对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良好工作氛围。

      (二)聚焦法治建设,法治汕头建设品牌效应凸显。一是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发挥对全市法治建设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推动全市各级党委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与各级行政机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全覆盖,组织开展专题述法活动,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带动“关键少数”带头规范用权、依法办事,以更高水平的法治建设助力汕头高质量发展。二是法治汕头建设实践持续拓展。组织各地各单位做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任务收官和开展新一轮法治汕头建设规划前期研究工作,连续两年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举办2025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专题研讨班,并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汕头五周年之际起草我市以高质量法治建设保障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的专题报告报送市委和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工作成效得到上级领导的批示肯定。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有力有效。积极做好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我市《坚持法治引领,推动练江从“污染典型”蝶变为“治污典范”》成功上榜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示范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该成果还作为典型案例入选《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发展丛书》中的《新时代法治广东建设实践》分册。

      (三)强化依法行政,营商环境法治合力持续提升。一是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保障。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高质量推进纺织服装产业、玩具创意发展、电动自行车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立法项目,组织开展涉及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以立良法促善治。审查并报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6件,审查并报市政府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8件,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95件。二是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发挥行政决策参谋助手作用,严把法律关、做好法律服务,不断提升全市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共承办各类行政决策审查事项978件,涉及标的总金额约为1502.45亿元。三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在全省率先以地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汕头市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若干工作措施》,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印发市级第三批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做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调整工作,对全市农业农村、劳资纠纷和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开展专项监督。建立汕潮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协作联络机制,强化执法协调监督合作交流,为汕潮揭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四是规范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建立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季度研判、月调度、周盘点”机制,组织编印3批次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和行政复议纠错典型案例,积极探索行政争议调处新模式,在行政复议受理审查期间创新推出“首、听、析、核、释、纠、引”七步调解法,90%以上的行政复议案件实现“案结事了”。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9.8%,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已实现全市覆盖。

      (四)突出资源整合,护航“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一是完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持续推进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助力基层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努力为群众提供覆盖面更广、内容更丰富、质量更高、获得感更强的公共法律服务。四级实体平台共接受咨询288012件,受理业务69116件,办结业务67324件。规范加强公证、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共办理各类公证18050件、司法鉴定案件13791件。加力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打造更多“品牌所”“特色所”,推动司法所积极参与基层依法治理、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安全稳定。二是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深入学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认真开展2025年“益企普法 助力‘汕’治”专题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全面推开“点单式”普法模式,实施“镇街点菜,区(县)下菜,全市送菜”精准特色普法新机制,积极推动法治与“侨”文化、“潮”文化融合发展,共推出精准普法项目76个,“潮人潮语说法治”品牌获评2024—2025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十大工作项目。三是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行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新模式,落实每个区(县)打造一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品牌。今年以来,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服务18383场次(宗),其中法律咨询13658场次,法治宣传4207场次,出具法律意见138份,调解纠纷、法律援助及其他法律事务380宗,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提升群众法律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接续发挥重要作用。四是拓展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联合潮州市、揭阳市司法局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汕潮揭区域通办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汕潮揭区域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485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2888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超过1800万元。加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宣传,组织汇编“2024年度汕头市十大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汕头市金平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杨某涉嫌抢劫罪提供法律援助案”入选2024年度全省十大刑事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五)发挥侨乡优势,涉外涉侨法治建设亮点纷呈。一是健全完善涉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推动设立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机构,报经市委编办同意成立汕头市司法局涉外法治工作科并进入实体化运作;推动建立涉外涉侨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出台实施《汕头市2025年涉外涉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召开汕头市涉外涉侨法治建设工作座谈会围绕推进涉外涉侨法治建设开展交流、共谋发展,切实加强对全市涉外涉侨法治建设工作统筹协调。二是强化涉外涉侨法治人才培养。推动出台《汕头市涉外涉侨法治人才专家库管理办法》,与汕头大学法学院就合作培养涉外涉侨法治人才、侨批中法治元素研究、涉外涉侨法律研习机制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对接,举办司法行政大讲堂涉外涉侨法律服务专场培训,着力推进涉外涉侨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走深走实。积极推荐我市律师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涉外法律服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有1名律师入选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先锋人才库,14名律师入选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1家律师事务所入选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事务所库。三是充分发挥涉外涉侨律师作用。推动市律协主动对接泰国和平促进总会等东南亚六大侨团,建立律侨联谊微信群。组织市律协与台湾云林县律师公会、汕头市台商协会分别签订法律服务合作协议,搭建两岸法律服务平台。组建律师服务团全程驻点护航第四届潮汕服博会、为137届广交会参展汕头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切实提高涉外涉侨法治保障和服务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比如,推动压实“关键少数”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力度仍需加强,对照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标准差距仍然较大,法律援助在基层群众中的知晓率仍需提高,统筹推进涉外涉侨法治建设机制仍需进一步落实完善,普法宣传教育精准性、有效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强化等等。对于以上问题,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扎实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汕头,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注入强大法治力量。

      (一)持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加坚定自觉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四强”党支部建设为重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做好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全员提升培训工作。深化“党建和业务双优同创”工作,着力打造司法行政工作特色党建品牌。深化新入职青年党员干部实践活动,常态化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力度,在全系统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二)持续推进法治汕头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高站位统筹谋划全市法治发展方向,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法治汕头建设,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一体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涉外涉侨法治建设。持续用好结对提升机制,复制推广先进地区法治建设经验成果,全力做好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准备工作,推动法治汕头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三)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不断健全与汕头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强化决策审查质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升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防范决策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力提升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优化提升“七步调解法”调解效能,健全以行政复议为主线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切实把行政复议挺在化解基层行政争议的最前沿;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持续推进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做到“应出尽出”。

      (四)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推进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助力基层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各项部署落地落实落细,不断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助推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全面贯彻实施,推出更多接地气聚人气的普法工作项目和地域行业品牌;因地制宜培育壮大基层、行业“法律明白人”队伍,打造“法律明白人”培育选用样本;推动小公园侨乡法治文化街区建设,打造“全国首个具有侨乡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法治建设样板”。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总结推广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形成具有汕头特色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品牌。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汕援惠民•一区(县)一品牌”法律援助活动,提升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申请汕潮揭区域通办工作质效,精心打造法援为民品牌,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五)持续强化涉外法治建设。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推进督促落实的作用,推动制定实施年度涉外涉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全力抓好贯彻落实。认真落实涉外涉侨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一体推进全市涉外涉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服务和法治人才培养等工作。找准找实做好涉外涉侨法治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依托市、区(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潮汕家园小程序等平台,持续为广大归侨侨眷、海外侨胞、侨企提供集成高效法律服务,切实讲好涉外涉侨法治故事、扩大汕头法律服务国际“朋友圈”。多措并举加强涉外涉侨法治人才培养,为持续释放汕头涉外涉侨法治动能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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