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其中,广东省汕头市“坚持法治引领,推动练江从‘污染典型’蝶变为‘治污典范’”成功入选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成为汕头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又一标志性成果。
自2019年起,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每两年一批,梯次推进、辐射带动,树立一批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典范标杆,为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营造浓厚氛围。汕头始终坚持打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精品项目,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力度。
此次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是汕头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环境问题、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汕头坚持法治引领,通过健全法规政策、严格环境执法、强化司法保障、推动全民守法等一系列扎实举措,构建了依法治污的严密体系,凝聚起强大治理合力,最终推动练江实现了从“污染典型”到“治污典范”的历史性跨越。这一项目的成功,集中展现了汕头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度、力度和实效。
近年来,汕头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已具备坚实基础,正全力迈向更高目标。2024年,在法治广东建设年度考评中,汕头被评为“优秀”等次,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排名第1名。2024年,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23)》,汕头排名全省第三、全国第十七。
此次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的成功入选,不仅为汕头增添了一张闪亮的“国字号”法治名片,更将为汕头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动力。接下来,汕头将以此为契机,巩固拓展示范项目建设成果,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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