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难这一城市“顽疾”,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8月9日上午,市司法局围绕《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牵头市城管局组织广东汕头华侨中学学生、教职工代表,小公园街道办事处、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阳光文化交流中心的群众代表,前往汕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开展立法调研活动。
调研采取现场观摩、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参加人员现场观摩数字城管平台和智慧环卫系统,听取数字城管中心有关同志对市容环境类案件处置流程的讲解介绍,以及环卫中心工作人员的现场讲解。在之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城管局有关同志介绍了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现状、市容六乱整治情况以及《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情况,市司法局有关同志介绍了审查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两部门结合实际与群众代表围绕租赁自行车管理、公众参与、加强宣传、空调冷却水排放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听取相关意见建议。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建设是规范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市民生活幸福感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结合此次立法调研的情况,对《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切实提高条文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推动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更加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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