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民企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生命周期中,涉及设立、经营、退出等的各个阶段。在每个阶段,企业都会面临着不同的法律风险和法律服务需求。据了解,常见的法律风险包括:公司章程不规范引发的法律风险、合同及公章管理法律风险、劳动用工风险、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企业融资法律风险等。那么,企业应当如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呢?企业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或公证的法律途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在现实中,通过诉讼维权往往流程长、步骤多、费用高,增加了企业的维权成本。与诉讼相比,公证能够帮助企业节约维权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汕头公证处积极参与“法治益企行”政企对话会等活动
记者获悉,长期以来,为了帮助我市企业更好地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汕头公证处努力提升涉企公证服务水平,在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提供相应的优质公证服务。为助力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权益,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近期汕头公证处还积极参与“法治益企行”政企对话会、“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沙龙等活动,开展公证普法宣传、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公证在企业全生命周期中的职能作用。
公证处相关负责人向民企介绍情况
办理房屋租赁时如何防患于未然?
生产经营必然需要场地,开商铺需租门店,办工厂需找厂房。“近年来,我处经常接到企业咨询租赁房屋的相关法律问题,如租户存在租赁期间拖欠房租并避而不见,或合同到期后未按时腾退房屋等违约情况,希望能够寻求公证机构帮助解决问题。”汕头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说。
然而,经公证员了解,前来咨询的大多数企业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并未办理公证手续、未加入保障条款,这导致发生问题时无法通过公证程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在租户存在违约行为、逾期不腾房时,业主直接撬门并清理物品的行为存在侵犯租户隐私权、财产权等法律风险,是万万不可取的。”工作人员提醒说,业主方想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或公证的法律途径。
如何通过公证收回出租屋及房租?
记者了解到,根据《关于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企业通过公证收回出租房屋及房租,可以办理如下公证:
1、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办理公证。为避免企业与租户无法协商沟通或取得联系时,无法与租户确认租赁合同的真实性。经过公证的租赁合同具有法定证据效力,能够直接认定作为办理单方收回出租房屋现场保全证据公证的依据。同时,在租赁合同中应包含下列条款:(1)明确“承租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出租人有权单方收回出租房屋或者其他物业”;(2)明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包括拖欠租金、租期届满时不腾退房屋等”;(3)明确“出租人单方收回房屋或者其他物业前应履行的催告义务,用以催告的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及收回出租房屋的条件、房屋中存放物品的处理办法”;(4)明确“承租人不履行协议时,出租人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保全证据”;(5)明确“对租金的给付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2、在租户违约后履行催告义务。在承租人不按期缴纳租金时,企业可以按照合同上的承租人联系地址寄送催交租金函件,在通知中告知承租方逾期不交纳租金将承担违约责任,或将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告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清理物品。为证明承租人存在违约事实提供证据,企业可对上述寄送函件的过程进行邮寄送达证据保全。
3、在收回出租房屋时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在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时,企业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对其单方收回出租房屋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承租人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物品,企业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打开房屋清点财产的保全证据公证,包括将房屋内的物品清点造册,转移到合同约定的地点放置。
4、对租金的给付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在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中,如果承租方承诺不按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时,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则公证机构可以对租赁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承租方不按约定交纳租金的情形,企业可以凭借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租赁合同公证书、公证处签发的执行证书,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必经过诉讼程序。
来源:汕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