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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力度更有温度,汕头交出“复议为民”新答卷
  • 2025-02-05 19:16
  • 来源:南方+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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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辟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推动行政争议前端排查化解、监督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近日,南方+记者从汕头市司法局获悉,2024年,汕头市行政复议机构创新行政复议工作并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充分彰显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近年来,在汕头,越来越多的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得到化解。数据显示,2024年汕头全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82件,首选行政复议与直接行政诉讼的比例达到6:1,约94%的行政复议案件实现案结事了,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涉企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如何让涉企行政复议更加便民高效?汕头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分别在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汕头综合保税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三个经济功能区挂牌成立行政复议服务点,各区(县)行政复议机构也分别在辖区内的工业园区和商业中心挂牌成立行政复议服务点,共计7个。

         这些行政复议服务点主动为企业提供行政复议咨询、接收行政复议申请等服务,进一步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渠道。2024年全市共收到涉企行政复议申请153件,同比增长两倍多,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394万元。

      另一方面,市、区(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以设立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为抓手,集中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进商会、进企业宣传活动18场次,“复议上门”精准普法宣传和涉企营商环境调研5次。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回访工作5次,认真听取企业对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回访了解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对企业的影响是否消除等问题。

      为更好实质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市、区(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按照“应调尽调、受案先调”的原则,积极为企业和行政机关搭建平等对话和纠纷调处的“缓冲带”,注重涉企行政争议化解分类施策,推进涉企行政争议精准化解、实质化解,2024年全市办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17件,调解和解结案88件,涉企行政争议调解和解率达75.2%。

      在办理申请人某公司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不予登记注销申请行政复议一案中,复议人员审查发现市场监管部门作出不予登记注销适用依据和程序错误,及时主动协调市场监管部门重新作出予以注销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某公司也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在受理后3天内就高效调解和解该件涉企行政争议,大大降低了企业维权的时间和成本。

      推动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

      过去一年,汕头聚焦案件争议焦点,积极调解和解行政争议,2024年调解和解结案551件,调解和解结案率42%;在受理审查期间经调解和解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59件,将全市7.6%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在行政复议立案前……

      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汕头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聚焦争议焦点突出精准化解,在审查办案过程中认为行政行为合法、适当的,积极向申请人释法说理,消除申请人质疑;认为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协调提醒行政机关主动纠错。

      针对由申请人与第三人的涉案民事纠纷引起的工伤认定类、电梯增设审批类等行政争议,主动调解和解涉案民事纠纷,突出行政争议的精准化解,努力避免行政争议解决程序“空转”和纠纷化解“不见底”的现象。

      例如,在办理某食品公司不服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申请行政复议一案中,经审查后认为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正确,依法应予维持,引起该起工伤认定行政争议的主要原因,是该食品公司与第三人吴某的工伤赔偿纠纷,复议办案人员主动组织调解双方之间的工伤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后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该食品公司基于涉案工伤赔偿纠纷已解决,自愿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第三人吴某也获得了相应的工伤赔偿。该案例被评选为全省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典型案例。

      此外,汕头各区(县)行政复议机构在全市29个基层司法所试点设立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站,推动行政争议的前端排查化解。2024年共组织排查化解各类容易引起行政争议的民事纠纷196件,及时有效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

      行政复议发挥监督制约效能

      在2024年汕头受理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撤销(含撤销并责令重作)37件,确认违法(含确认违法并责令重作)42件,决定限期履行34件,变更6件,行政复议纠错的行政行为主要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问题。

      这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结出的硕果——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当前,汕头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还注重加强对案件多发行政执法线条的监督指导工作,例如在审查办理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类、公安交通领域行政处罚类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就发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具体措施,促进行政争议的预防和化解。此外还督促指导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局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清单,避免因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违法被复议纠错或败诉的风险。

      同时,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联动机制,汕头将住房建设领域、自然资源领域、涉企乱罚款等领域行政复议办案过程中发现的8条执法问题反馈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推进重点行政执法线条监督指导的精准化、具体化、常态化。

      在加强全市行政执法全覆盖的监督指导下,汕头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逐步提升,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同比下降2.3%。

      让行政负责人“出庭又出声”

      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9.05%,同比上升8.67%……汕头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让行政负责人“出庭又出声”,群众企业“告官能见官”。

      值得一提的是,各区(县)人民政府与金平区人民法院分别建立起行政争议先行调解机制,金平区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立案前将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符合先行调解条件的行政争议,交由属地区(县)人民政府先行组织调解,形成“法院主导、政府协调、部门参与”的先行调解工作机制。

      2024年以来,通过该项工作机制在行政诉讼立案前已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3件,有效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效能。

      过去一年,府院联动深化诉源治理也不断强化。汕头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府院联动第二次联席会议,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配合 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意见》,进一步统一执法裁判尺度,形成“诉源治理”的工作合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新的一年,新的起点。汕头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坚持复议为民的理念,继续优化涉企行政复议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法治保障,以行政复议为重要抓手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以行政复议为主线的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全市行政复议队伍政治素质和办案水平,持续推进府院联动深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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