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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5-01-22 16:03
  • 来源:汕头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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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汕头篇章注入强大法治力量。今年以来,全系统共有111个集体和258名个人受到部、省、市各级各类表彰。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2次局干部大会及时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统筹安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先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4部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10部党内法规。二是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创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绿美汕头”植树共建活动4场次共100人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开设“司法行政大学堂”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深化青年干部学习活动,落实从优待警措施,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

      (二)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汕头。一是强化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职能作用。提请召开2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深入开展与深圳等市法治建设结对提升工作,做好2023年度述法工作,实现市、区(县)两级述法抄报工作全覆盖。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出台汕头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和法律法规清单,牵头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不断夯实法治汕头建设基础。二是全力抓好法治建设考评工作。制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圆满完成2023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和法治汕头建设考评工作,我市2023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在全省排名第7名、粤东西北地区排名第1名,考评等次“优秀”。三是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力度。打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精品项目,指导做好我市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单项项目《坚持法治引领,推动练江从“污染典型”蝶变为“治污典范”》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工作。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立足“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持续强化征地管理、建筑垃圾管理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制度供给,建立与改革创新相适应的法规规章调整机制,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审查并报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5件,推动制定、废止规章3件,办理或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102件。二是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发挥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优势,为以贸促工、以工兴贸、工商并举等领域重大决策把好法治关,提升政府决策科学性合法性,共承办各类行政决策审查事项943件,涉及标的总金额约为3074.5亿元。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召开全市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制定并印发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试行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实施方案,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要求,在镇街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创建,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升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充分发挥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的作用,推动各区(县)交叉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对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领域和濠江区滨海街道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并积极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衔接贯通,着力构建全面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四是健全行政复议应诉体制机制。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开辟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在29个司法所试点设立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站,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82件,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结案率达42%,约94%的行政复议案件实现“案结事了”;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双报告制度,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应议案件54件,代表市政府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3人次。

      (四)持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一是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关于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助力基层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全市四级实体平台共接受咨询204840件,受理业务33408件,办结业务31738件。加强诉调、警调对接工作,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0344次,调解矛盾纠纷17071件,调解成功16985件,调解成功率99.5%;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全市人民调解员新增3750名;加强公证机构党支部建设,扎实推进公证便民服务工作,共办理各类公证17924件;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规范司法鉴定执业监管,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0888件;完善仲裁制度,指导和加强仲裁机构党建工作,不断强化对仲裁机构的监督,切实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实施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工程,积极培养“法律明白人”队伍,大力推进“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推进基层镇街“点单式”精准普法模式,开展“潮人潮语说法治”潮剧普法沙龙系列活动,推出“心心向农”“商圈+法治”“睦邻友好法治驿站”“打造渔业行业普法阵地”等个性精准普法项目33个,开展全民普法宣传现场活动6046场次,总受众142万人次。三是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团队化服务模式,筛选67家律师事务所建立律师团队,集中对接服务全市67个镇(街道),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服务17780场次(宗),其中法律咨询12970场次,开展法治宣传4475场次,调解纠纷、法律援助及其他法律事务335宗,为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提供法治保障。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推动公职律师应设尽设,目前全市公职律师359名,设立公职律师党政机关单位102家,切实助力提升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水平。四是创新法律援助模式。在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及时就近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共办理法援案件9203宗,提供咨询9925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超2000万元;持续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共组织办理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3114件,办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案件5267件。五是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本部门行政活动相关信息,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7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宗,并按规定做好答复工作。本年度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六是妥善处置12345服务热线转办事项。接到12345服务热线转来的各类事项23宗,其中咨询1宗、投诉13宗、求助2宗、表扬5宗、建议2宗,均在规定时限内妥善处理完毕。

      (五)着力构建高水平涉外涉侨法治体系,助力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一是健全统筹协调涉外涉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印发涉外涉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完善涉外涉侨法治人才专家库管理制度,加强与汕头大学沟通合作,力争培育引进更多高端法治人才和更多高水平涉外涉侨法律服务机构。局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带队赴市商务局、综保区、汕头大学开展涉外涉侨法治建设专题调研,围绕提供精准高效涉外法律服务进行深入交流、找准工作思路、明确任务举措。二是优化涉外涉侨法律服务。加强律师等专门法律人才管理,大力培养涉外涉侨律师,鼓励汕头律师积极拓展海外业务。提前谋划、精心挑选专业水平扎实、业务能力强的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主动对接服务“两大盛会”,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护航“两大盛会”顺利召开。发挥涉侨法律服务中心实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升服务中心知晓率和首选率,推动各区(县)设立涉侨纠纷化解工作室,打通涉侨权益保护维权渠道。三是用足用好与深圳法治建设结对机制。深入开展与深圳法治建设结对提升工作,学习借鉴深圳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先进经验,不断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司法交流合作,为汕头不断健全完善扩大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比如,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公共法律服务与群众的需求仍有一定差距,涉外法治建设总体水平与汕头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形势要求仍未完全适应,普法宣传教育精准性、有效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于以上问题,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快推进汕头全面深化法治领域和司法行政领域改革,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行稳致远。

      (一)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行稳致远。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做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全员培训工作,不断优化改善干部队伍的年龄、学历结构,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铁军。

      (二)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汕头建设,擦亮汕头现代化建设“法治名片”。要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汕头生动实践的故事。要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实现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圆满收官。要以法治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为抓手,推动法治汕头建设不断补短板强弱项,以更高水平的法治汕头建设助力汕头高质量发展。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凝聚优化营商环境强大法治合力。要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建立健全以行政复议为主线的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建好用好府院联动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同调处两项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护航“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要认真落实《关于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助力基层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推动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工程持续深入开展,深入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推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推动各区(县)涉侨纠纷化解工作室持续发挥实效,努力提供覆盖面更广、内容更丰富、质量更高、获得感更强的公共法律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涉外涉侨法治建设,打造汕头涉外涉侨法治建设样板。要做好汕头市涉外涉侨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后半篇文章”,持续健全完善涉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深圳、汕头法治领域结对提升工作。要充分发挥涉侨法律服务团作用,继续做好“两大盛会”后续相关法律服务工作,确保盛会“溢出效应”持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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