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7日,市政府复议办联合澄海区司法局澄华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增设电梯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成功化解该行政争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行政争议主要围绕澄海区某小区拟增设电梯一事,申请人刘某为该栋一层商铺业主,在拟增设电梯公示期间,刘某认为拟增设电梯将影响其商铺的通风、采光及消防安全,随即向属地社区提出异议。属地街道社区获悉,组织双方调解无果。之后,相关行政部门批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意见表》并同意该宗增设电梯工程项目,刘某认为行政部门的审批程序违法并损害其合法权益,向汕头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宗加装电梯的审批。
在了解该案件的起因、经过后,市政府复议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能作用,对该案进行梳理,找出争议的症结。考虑到该小区建设年份较为久远且业主多为老年人,聚焦本案申请人的合理诉求,联合澄海区司法局澄华司法所组织申请人刘某与推选的业主代表进行调解。从相关的政策法规向当事人释明“法理”,再从“金厝边、银亲戚”等邻里关系向当事人释明“情理”,通过潮汕人独有的“呷茶”调解并以“法理”“情理”相辅相成,坚持情、理、法并用。最终在复议工作人员及司法所调解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申请人刘某与几个业主代表自愿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刘某也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实现了案结事了,为该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下一步,市政府复议办将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坚守“复议为民”初心,加强行政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与配合,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在法治框架内充分运用调解手段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