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对于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行政应诉工作机构,切实发挥行政应诉统筹监督指导功能,聚焦依法行政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靶向施策,多措并举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做好新时代行政应诉工作,推动汕头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府院联动“新格局”。自2023年8月市政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府院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以来,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积极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与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做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数据的信息互通共享。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通过信息共享机制提前一周掌握全市行政案件开庭信息,通过电话、短信提醒等方式,有效建立起“庭前提醒+庭后监督”机制,做到在庭审前将开庭信息推送给各应诉行政机关,实现点对点提醒调度,每季度统计汇总全市行政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形成出庭应诉工作合力,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做到“应出尽出”。同时,通过定期向法院了解掌握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应诉答辩、负责人出庭、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等情况,及时对行政应诉工作不规范的行政机关进行提醒并针对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健全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扩展互动成效,形成良法善治、共治多赢的“叠加效应”。2023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0.38%,同比2022年的66.1%提高了24.28%。
二、压实应诉主体责任,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事先告知制度,积极协调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庭审活动,让“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同时定期通报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督促行政机关严格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坚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目标不松懈,发挥“头雁效应”,聚力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在办理市政府为第一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时,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做到每个案件都有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代表市政府领导出庭应诉,仅今年以来,负责人出庭应诉达13人次,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今年上半年,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大增强,各级行政机关面对行政应诉案件均能主动或依法出庭,在出庭应诉过程中做到事先熟悉案情,在庭审中能很好履行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做到“出庭又出声”,在庭审结束后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协调,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关键少数”作用,努力消除当事人的误解和不满情绪。截至5月底,两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开庭112件,负责人出庭应诉112人次,出庭率达到100%,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和对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视程度得到显著提高。
下来,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将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巩固府院联动已经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指导各区(县)政府共同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不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质量和化解争议的能力水平,助力推动汕头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供稿: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