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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立法保障向“新”求“质” 答好发展新质生产力创新改革题
  • 2024-06-28 20:20
  • 来源: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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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质生产力发展离不开高水平法治的推动。近年来,汕头市司法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推动制定了一批涉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地方法规规章,有效发挥立法在激发创新活力、优化资源配置、促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汕头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助推汕头扎实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向“新”而行,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主导、实现关键性颠覆性技术突破而产生的生产力。市司法局坚持立法保障科技创新,抓好科技创新这个“源头活水”,为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助力汕头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例如,围绕“三新两特一大”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推动出台科技创新领域的经济特区法规《汕头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在产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作出创新规定,着力构建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为支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据统计,目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53家,六百多家企业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创历史新高。聚焦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出台《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此基础上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相关制度清理工作,修改、废止一批不符合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制度,通过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提升新兴产业创新活力,促进其健康发展。以立法巩固和发展我市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所取得的成果,推动出台《汕头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汕头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持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引导和促进全社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共同筑牢、筑高知识产权保护藩篱。
    二、改革推“新”,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激发强大动力。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通过推动立法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为高质量发展点燃新引擎。以激发我市三大功能区能级跃迁为目标,推动制定《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运用特区立法对三大功能区充分放权赋能,明确各功能区发展定位,助力其在高新技术、跨境贸易、对外开放等领域改革创新中积极先行先试,率先在发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实现新突破。目前,以高新区西片区为核心的汕头科学城规划建设正在加紧推进,汕头保税物流中心获评粤东西北地区唯一的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华侨试验区在深化“聚数联侨”创新探索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功能区正在逐步成为我市经济发展重要增长点。以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土地资源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要素保障作用为目标,推动出台《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地价管理规定》,建立与构建更具竞争力现代产业体系需求相匹配的用地供应制度,完善特区土地价格体系,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切实增强土地要素市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三、以“新”促转,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产业绿色转型。近年来,汕头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数字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产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加快,但在数字治理体系、数字化应用等方面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差距,为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抢占绿色发展新高地,2023年我市出台了《汕头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在建立健全数字基础设施、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数据要素交易市场、赋能数字化治理和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激发数据要素活力;同时,充分依托汕头国际海缆登陆站和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的优势,在法规中明确支持华侨试验区结合华侨华人意愿和国际通行规则先行先试,探索发展面向海外的数字经济,目前试验区数字经济发展态势良好、现代产业体系逐步夯实,区内数字经济企业超400家,正全力打造数字经济特区核心区。
    下来,市司法局将根据上级立法工作部署,在纺织服装和玩具创意这两个汕头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积极推动立法,全面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在绿色转型低碳发展上聚焦发力,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绿色化提升,再造我市传统产业竞争新优势。
    供稿:立法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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