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全体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审议法治建设有关文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黄果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依法治市办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部分,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推动汕头各项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轨道,推动汕头加快实现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
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法治汕头建设考评办法(审议稿)》《2023年度法治汕头建设考核标准及细则(审议稿)》。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法治汕头建设考评工作中来,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做好牵头组织,落实好考评各阶段、各环节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与市直考评指标数据综合单位、各区(县)对接沟通,确保考评有组织、有效果;要以考评为抓手,认真查找我市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狠抓问题整改,全力补齐短板,做到以考评促提升。
会议审议通过《汕头市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审议稿)》。会议指出,实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既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领导的具体体现。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按程序做好向上级党委的报告工作,并指导区(县)和镇(街道)党(工)委落实好该项制度。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实施“百千万工程”,推动法治汕头建设再上新台阶;要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建设法治社会,落实好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助力基层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要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充分用好与深圳等市法治建设结对提升机制,出台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举措,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优化法治建设考评督察制度机制,探索建立统筹协调涉外涉侨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为我市办好“两大盛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法治督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