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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15 16:35
  • 来源:汕头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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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汕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助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之力护航“百千万工程”高质量。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重心,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共召开局党委会议31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16次。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承担起法治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角色。局党委会“第一议题”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法治建设”专题进行交流研讨。

      二是加大法治建设统筹力度。加强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职能,提请印发《汕头市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推进2023年度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法治重要文件,印发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抓好督促落实。组织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共422人完成述法抄报工作,实现述法抄报工作全覆盖。组建工作专班,为我市海上风电产业提供有力法治服务保障。市委依法治市办召开首次全市涉外涉侨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推动我市涉外涉侨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切实发挥法治考核指挥棒作用,全力以赴完成2022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和法治汕头建设考评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我市各区(县)、各单位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完成率为100%。高标准做好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我市1个单项纳入省委依法治省办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候选项目之一。  

      (三)聚焦服务中心工作,为汕头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全力推进数字经济促进、“百千万工程”、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审查并报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法规草案10件,审查并报市政府制定、修改、废止规章5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理或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136件。聚焦侨乡特色加强涉侨领域立法工作,审查《汕头经济特区潮汕传统民居保护条例(草案)》,助力潮汕传统民居保护;推动华侨中学纳入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拓宽联侨通侨渠道和范围。

      二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库”作用。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程序,构建严密有序、衔接配套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体系和跟踪反馈、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参与“工改工”、土地征收、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合法性审查,共承办各类行政决策审查事项1139件,涉及标的总金额约为858.95亿元。推动公职律师应设尽设,目前全市公职律师312名,设立公职律师党政机关单位99家,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加强权力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一是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联合印发《汕头市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汕头市“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和制定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汇编我市适应省级行政执法减免责“四个清单”共涉及15个领域214项。组织市有关单位全面梳理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对市有关单位拟调整、新增、取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共155项进行合法性审查。联合印发《汕头市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探索创建“无证明城市”。

      二是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利剑作用。积极发挥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的作用,探索行政执法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工作机制,对执法重点领域的巡察对象同步开展专项监督。对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监管领域(食品安全)、住房建设(商品房销售、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民生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对发现问题制发《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以整改落实补齐增强执法短板。根据市委主题教育工作安排,开展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深化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召开全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举办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若干措施》《2023年度各区(县)党委政府全面推进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任务清单》,明确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协调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加快解决基层市场监管所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牵头开展镇街行政职权指导目录修订工作,形成新的调整由镇街实施的区(县)级行政职权1063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镇(街道)创建,“以点带面”推动基层执法规范化。

      四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行业监管。规范法律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对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应用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全过程网上办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事项,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激发法律服务活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是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上线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通知》,督促推动市直执法单位上线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全市运用平台办案量列全省第5位,比之前上升1位。开展上线运用“粤执法”督导工作,组织我市共252个执法主体完成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完成行政执法数据主题库建设,为行政执法数据统一归集共享打好基础。

      (五)有效化解风险矛盾,全力营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

      一是筑牢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深化“庭所联调”,拓展“人民调解+”模式,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体,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多元共治的“大调解”格局, 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3771次,调解案件12714件,调解成功12676件,成功率99.7%。加强涉侨纠纷调解,组建市涉侨人民调解专家库,加强涉侨纠纷调解工作专业力量。试行司法协理员制度,推动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出台《关于试行司法协理员制度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的意见》,制定《汕头市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司法所统筹运用好公共法律服务一个工作站,法律明白人、驻村律师和人民调解员三类服务资源,强基固本助力基层治理。

      二是做实做优行政复议工作。部署开展全市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建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季度通报机制,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28件,调解和解结案47件,调解和解结案率36.7%。

      三是加强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印发《汕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体责任、范围,强化对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等;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由市司法局牵头,以市政府名义与市中院联合召开汕头市府院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签订府院联动协作备忘录,全面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贯彻落实“双报告制度”,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主体责任,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行政应诉应议案件共47件,市司法局负责人作为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11人次。

      (六)丰富法律服务供给,推动全民法治意识持续提升

      一是牵头组织推进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工程。以“八五”普法规划为抓手,全面开展法治宣传“七进”,举办“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聚焦青少年、农名工等重点群体,开展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全覆盖。配合市政府举办3场法治专题讲座、1期法治专题培训班,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召开2023年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制定印发《汕头市关于开展村(社区)民主法治培育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积极培养“法律明白人”队伍。

      二是推动公共法律资源下沉服务基层群众。提请市政府以市府办名义印发《关于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助力基层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推动统筹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法治建设职能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多元需求。目前全市共建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镇(街)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7个和村(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091个,实现市县镇村四级全覆盖。

      三是优化涉外涉侨法律服务。举办“一带一路”涉外涉侨法律服务中国·汕头交流会,成立汕潮揭“一带一路”涉外涉侨法律服务团。设立挂牌成立汕头市涉侨法律服务中心,组织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服务资源集中进驻,为侨胞侨眷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打造涉侨法律服务新高地。

      四是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聚焦困难群众法治需求,进一步解决农民工、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问题,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26件,提供法律咨询7961人次。联合潮州、揭阳共同开展法律援助申请汕潮揭区域通办试点,构筑起汕潮揭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格局。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本部门行政活动相关信息,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4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宗,并按规定做好答复工作。本年度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12345服务热线转递各类事项共计17宗,其中咨询2宗、投诉7宗、求助4宗、表扬3宗、建议1宗,均在规定时限内妥善处理完毕,得到群众认可。

      一年来,我局在工作中取得新成效,但对照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要求,对照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获得感的实际需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短板:一是法治建设还需再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涉外涉侨法治建设仍存在一定短板;二是行政立法工作仍需再深化,立法工作与其他经济特区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推动立法工作创新性发展、高质量发展还需进一步发力;三是公共法律服务还需再优化,法治宣传力度尚需进一步提升,司法所统筹基层法律服务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为镇(街道)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参谋助手的作用仍不突出,等等。这些问题短板都有待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进一步补齐增强。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下来,市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建设行稳致远,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强力法治支撑。

      (一)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聚焦法治引领示范,在全面依法治市上持续发力

      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以法治建设“四级同创”为抓手,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落地落实。全力做好法治广东和法治汕头建设考评工作,认真编制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其分工方案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争创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

      (三)聚焦高质量法治发展,在强化法治保障上持续发力

      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狠抓立法计划的贯彻落实,提升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以行政复议为主线的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执法专项监督力度,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四)聚焦满足群众需求,在法律服务供给上持续发力

      贯彻落实好市府办印发的《关于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助力基层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努力完成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建律师服务团为“两大盛会”提供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加强主题法治宣传,突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加快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和“庭所共建”,探索创新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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