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来,潮南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试行司法协理员制度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的意见》精神,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围绕制度建立、队伍配置、能力提升等环节,稳步推动司法协理员制度落到实处。
一、积极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司法协理员制度
潮南区司法局紧扣新时代司法所具体承担的十项职能,明确司法协理员性质、岗位分类、员额配置、准入条件、招聘方式、待遇保障等,对于遇到的实施难点,主动向区政府请示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并积极协调区编办、财政、人社等多部门,最终形成了《潮南区司法局关于购买司法协理员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该方案明确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第三方服务机构购买司法协理员服务,并派驻到各司法所,按照新的方式执行,司法协理员的服务费用将以新的更高的标准实施,切实提高人员待遇。
二、优化队伍配置,加快推动队伍角色转变
优化现有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资源,综合考察人员条件、履职表现、个人意愿等方面情况,按照《汕头市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重新划分岗位,将42名符合条件人员的纳入司法协理员管理。同时,组织开展司法协理员岗前培训,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线上培训,使司法协理员加深对自身岗位职责的认识,推进司法协理员加快思想和角色上的转变,进一步提升参与基层法治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
三、促进能力提升,主动适应司法所发展需要
举办2023年潮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培训暨司法协理员培训,由市法律援助处主任张庆江、区司法局政工室、各业务股室负责同志分别进行授课,从加强工作作风、《法律援助法》解读、人民调解工作、基层法治建设等方面进行具体细致地讲解,切实提高司法协理员的业务素养。阶段来,已组织全体司法协理员参加培训4场次,内容涵盖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日常管理等,为新时代司法所工作努力锻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司法协理员队伍。同时,细化《汕头市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制订评分标准,由区司法局、各司法所分别在每年度、每季度进行服务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考核依据,旨在通过完善日常服务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等方式,激励司法协理员担当作为。
下来,潮南区司法局将继续完善司法协理员制度,按照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方面规定,进一步配齐人员,加强队伍管理和使用,努力推动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来源: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潮南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