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司法局石炮台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主动排查、及时介入,切实强化诉调联动,以“定纷止争”为落脚点不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争让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解于诉前。石炮台司法所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有效联动,及时调解了一宗经济纠纷,为新时代诉调联动工作提供了生动样本。
日前,石炮台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工作中,获悉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因拖欠他人货款,被原告起诉到黑龙江某法院,在该案被移送至金平区法院受理后,第一时间向李某了解情况,同时积极发挥监管和调解“双重”职能优势,及时介入。司法所通过向李某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讲明利害关系,做通思想工作,使其充分认识到之前行为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和积极返还欠款的重要意义,主动接受金平区法院调解。在此基础上,司法所主动协助区法院立案庭持续做好李某的工作并积极跟进调解进展。通过庭所有效联动,推动双方以调解方式解决该矛盾纠纷。最终,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李某返还原告欠款并负担案件受理费。9月13日,金平区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出具了调解书。9月20日,调解书生效,这宗涉特殊人群的经济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下来,金平区司法局将继续推动基层司法所统筹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资源优势,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职责,深化“庭所共建”和“诉调对接”,以联动联调为抓手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联动化解工作,不断深化和丰富“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的诉调联动实践篇章,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汕头。
来源: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金平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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