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司法局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分享到:
汕头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23-01-24 21:14
  • 来源:汕头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 【字体:
  •   2022年以来,汕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助力打造一流法治政府,助推我市在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获优秀等次,排名全省第七,粤东西北第一,连续三年排名取得进步,以法治力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坚定不移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部署要求,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和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紧密结合司法行政系统“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努力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各领域全过程,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汕头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

      (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一是深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承担起法治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角色。局党委会“第一议题”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年—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等法治文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以及《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起草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有关重大问题。通过举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全员培训班和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形式,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学全面系统学习、完整准确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将法治汕头建设向纵深推进,确保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法治建设统筹力度。加强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力度,提请印发《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一规划两纲要”举措分工方案等配套文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请印发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抓好贯彻实施,为推进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提供行动指南。推动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部署推进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工程、发挥律师职能优势服务平安幸福汕头创建等工作,建立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通报制度,助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我市3个项目被评为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联合南方日报推出“法治向汕新七章”系列报道,总结宣传我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经验成效。

      三是抓好法治建设考评工作牵头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部署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迎评工作,我市年度考评再创佳绩,受到省委依法治省办通报表扬。首次组织年度法治汕头建设考评活动,通过考评了解掌握各区(县)法治建设整体水平,分析存在问题,抓好整改提高,有力夯实法治汕头建设基层基础。

      四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6月10日和8月1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围绕《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主题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举办2022年汕头市政府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司法厅领导解读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另外,我局通过举办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专题法治讲座,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强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法律顾问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夯实法治人才基础。

      (三)聚焦服务中心工作,为汕头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聚焦“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推动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科技创新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以及推进“工改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出台,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2022年共审查办理法规草案9件、市政府规章4件,办理或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130件。同时,推动设立第二批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7个,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二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出台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11条,主动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推出“赋强公证”执行机制,成立汕头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助力化解涉企金融纠纷。组建法律服务团,主动对接服博会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组团跟进服务海门镇重大项目,助力盘活国有资产,打造“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不断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同时,出台《关于推进涉侨法律服务若干工作措施》,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金平区司法局小公园司法所和濠江区广澳街道东湖社区设立“涉侨纠纷化解工作联络点”,助力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

      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库”作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起草《汕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等配套制度,构建严密有序、衔接配套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体系。认真做好《汕头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汕头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的编制、公布工作,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把好程序关和法律关。同时,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助企纾困、依法防疫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参谋助手作用;参与小公园开埠区、问题楼盘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提出法律分析意见。2022年共承办各类行政决策审查事项1155件,涉及标的总金额约908.72亿元。 

      四是推动公职律师应设尽设。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全市党政机关设立公职律师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推动公职律师应设尽设。目前,全市、区两级共有公职律师单位84个,公职律师263名,有力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五是发挥法治保障力量推动依法防疫。起草《关于提醒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法律责任的公告》并在各平台刊播,上线《工夫茶约》栏目进行普法宣讲,提醒引导群众遵守防控政策规定;组建行政执法协调指导工作专班,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普法;组建联合执法援助队,助力基层依法做好涉疫行政执法工作。

      (四)加强权力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一是加强内部法制审核。制订《市司法局内部法制审核规定》,明确审查内容和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内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工作制度等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拟订合同等行政决策类事项的法制审查工作,确保局内部管理规定的合法性、适当性。同时,注重发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用,组织对本局一宗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进一步规范案件的办理,确保严格规范执法。

      二是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利剑作用。开展交通运输和城管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梳理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意见,专题向市政府报告,并发出《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汇总审查我市行政执法减免责“四个清单”;审核三个功能区的职权调整事项,对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核;出台《汕头市行政执法协调办法(试行)》,推动行政执法争议实质化解决。2022年年底汕头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表彰评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成为广东获得此项荣誉仅有的两个地级市之一。

      三是深化镇街综合执法改革。组建市、区(县)两级工作专班,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的指导和监督。制定改革考核指标并纳入法治建设考评,加强镇街综合执法人员指导培训,委托第三方开展改革情况评估,不断深化镇街综合执法改革。推动各级执法主体加快运用执法平台办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2年全市使用执法平台办案总量为19751件,其中镇街级17667宗,全市上线办案总量排全省第6。

      四是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报请市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开展市区(县)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在6方面开展试点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一盘棋”格局。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建设,在局内设机构加挂“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牌子并列出32项职权,强化市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员专家库。建立市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果。

      五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行业监管。规范法律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对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按照比例抽查律师事务所10家、公证机构1家,并应用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全过程网上办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事项,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激发法律服务活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有效化解风险矛盾,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

      一是筑牢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882次,化解矛盾纠纷9742件,调解成功9701件,调解成功率99.6%,案件数同比增长2.2倍。突出专业调解功能作用,印发《关于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通报》,引导做好涉疫引发的医疗卫生、管控隔离、道路交通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商事纠纷、新阶联、现代服务业等专业调解组织;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联合市中院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开展“庭所共建”工作的通知》,加强“三调联动”有效衔接。

      二是持续打造行政裁决示范样板。牵头组建我市行政裁决专家库,切实提高行政裁决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分流阀”作用,2022年以来共办理行政裁决案件380宗。加大对纺织服装和玩具两大特色产业企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处理力度,以行政裁决的专利保护作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出台《关于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健全基层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化解了基层土地权属争议。

      三是做实做优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选任市政府第四届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联合汕头大学编撰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评析,举办发布会公布16个典型指导案例。全市共受理案件474宗,其中区(县)占比79%,经调解和解结案占比32.8%,改革后行政复议化解基层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层级监督力度不断增强。

      四是加强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强化对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贯彻落实“双报告制度”,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主体责任,市政府副秘书长赖恒辉于11月2日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推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作用进一步发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更好化解官民纠纷。同时,认真履行本单位出庭应诉职责,2022年我局有关负责同志共出庭应诉3宗次,进一步展示了法治政府良好形象,强化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实质性化解争议。

      (六)丰富法律服务供给,推动全民法治意识持续提升

      一是牵头组织推进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工程。牵头全市27个职能单位,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打造法治政府、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等任务,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以“八五”普法规划为抓手,牵头13个部门和各区(县)联动普法,开展法治宣传“七进”,推动普法全覆盖。举办“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职能部门普法积极性及质量。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乡村建设,指导开展“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工作,加快“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推动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工作进一步夯实。

      二是推动公共法律资源下沉服务基层群众2022年全市四级实体平台共接受咨询10511件,受理业务4398件。成立驻网服务资源库,实现网络平台一站式办理,出勤率及服务满意度在全省排名靠前。落实公证和司法鉴定减证便民服务。开通公证绿色通道、推行“上门服务”、“巡回办证”、“立等取证”和邮寄服务等措施,提供高效便捷公证服务;推出“检察+公证”,探索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新模式;组织开展公证行业年度考核,规范公证机构内部管理。妥善处理司法鉴定投诉,强化行业监管,落实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全面评查,开展内部警示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学习教育,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2022年全市共办理公证14350件,办理司鉴业务10154件。

      三是引导律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举办全市律师行业传达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暨政治轮训班,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律师执业全过程,落实到律师工作各领域。制定《汕头市律师协会律师参与社会治理若干行为准则(试行)》,规范我市律师执业中参与社会治理行为。组织市律师协会与市新阶联签约开展结对共建,成立市新阶联人民调解委员会,搭建法律服务新平台。与深圳潮汕商会举办座谈活动,支持市律师协会与深圳潮汕商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服务深汕两地企业合规发展,助推汕头融入大湾区。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2022年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各类法律服务共17769宗,其中,开展法治宣传4490场次,法律咨询12772场次,办理人民调解及其他法律事务507宗,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加大对未成年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特定群体的援助力度,2022年来共提供法律咨询6512人次,组织办理法援案件5962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超1700万元。深化我市法律援助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我省地级市中率先开展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审批一体化服务试点工作,真正实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就近办,一次办”。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本部门行政活动相关信息,2022年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76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宗,并按规定做好答复工作。本年度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12345服务热线转递各类事项共计29宗,其中咨询11宗,投诉9宗,求助7宗,建议1宗,其他1宗,均在规定时限内妥善处理完毕,得到群众认可。

      一年来,我局在工作中取得了新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如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立法能力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打造,法治宣传的针对性有待持续增强等,这些问题短板都有待进一步补齐增强。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下来,市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建设行稳致远,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强力法治支撑。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提升理论水平。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重心,切实做到“五个牢牢把握”,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一切工作。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大会提出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

      二是加强统筹谋划,提升法治能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职能优势,推动法治汕头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落实。加强法治督察,抓好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和法治汕头建设考评迎评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汕头建设考评,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法治汕头建设水平。

      三是加强法治供给,提升发展质量。重点加强“工业立市、产业强市”领域立法,优化法律制度供给。构建机制健全、监督有力的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全覆盖运用。积极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进一步发挥行政裁决优势,持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四是加强法治保障,提升服务质效。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以示范创建为引领带动司法所提质升级。组织律师服务团为重大活动、重大项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持续实施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工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