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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市司法局荣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 2023-01-20 13:24
  • 来源:汕头司法
  • 发布机构:汕头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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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汕头市司法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省内仅有的获得该荣誉称号的两个地级市司法局之一。近年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加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和信任度进一步提高。

      一、大力推进行政裁决示范创建。一是坚持先行先试。汕头市紧扣被确定为全省唯一个全面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城市契机,发布《汕头市行政裁决事项实施清单(第一批)》,出台全国首部行政裁决领域的政府规章《汕头市行政裁决规定》,致力为国家、省提供汕头经验。二是创新制度机制。市司法局先后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中国汕头(玩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挂牌设立“汕头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示范创建点”“汕头市专利行政裁决示范创建联络工作站”,在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汕头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已在立案受理前成功调解90多宗案件,打造“一站式”解决纠纷新样本,助力维护知识产权保护。三是打磨典型案例。市知识产权局处理“全向轮”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十宗典型案例;“李某曾某土地权属纠纷案”入选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在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中国法网)、广东司法行政网刊登推广,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

      二、开展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2021年10月,汕头市被司法部列为全面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城市。开展试点以来,市司法局聚焦六项重点任务,通过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建设,大力整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人力资源,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规范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建立“信息双向互通+执法联动”的行政审批监管与处罚协调衔接机制,打造“综合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建立市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等方式,努力推动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市、区(县)、镇(街道)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取得积极成效,探索总结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汕头经验,有关经验做法得到了省充分肯定,我市报送的《以“小切口”专项监督做好规范执法大文章》经验材料,在全省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上作书面交流。

      三、多措并举破解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难题。2020年8月,我市率先在全省实施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先后分三批发布了915项调整由镇(街道)实施的区(县)级职权指导目录清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市司法局坚持推动市、区(县)、镇(街道)三级联动,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持续深化。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组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督导工作专班,建立“导师”制,组织开展业务指导宣讲,及时解答相关业务问题,促进各级形成统一改革共识。二是提供多元化支持。强化改革配套制度,与市委编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通知》,指导各区(县)出台工作方案、工作指引等制度性文件43件;在经费上对各区(县)和镇(街道)予以更多倾斜,推动在各镇(街道)优先部署推广使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下称“一体化平台”),实现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强化人员队伍培训,市司法局连续两年组织镇(街道)执法人员集中培训约600人次参加,开展“一体化平台”操作培训140场次约2010人次。三是构建多维度监督考评体系。市司法局明确区(县)党政一把手落实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考核指标,纳入法治汕头建设考评、法治政府督察内容,通过每周通报、工作推进会、约谈等方式,推动各区(县)、镇(街道)进一步落实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工作,累计开展现场指导、监督整改等活动102场次,评查执法案卷共计800多宗,进一步推动镇(街道)规范执法。

      四、推动“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推进“一体化平台”本地化部署及推广运用。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累计232个行政执法单位上线,覆盖率达100%,并列排全省第1;执法人员上线占比99.79%,列全省第1;累计产生行政执法案件20125宗,上线办案总量排全省第6。二是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报请市府办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推动涉企联合检查“综合查一次”,梳理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职权事项,梳理形成行政执法减免责“四个清单”。三是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完成对三个功能区各47项职权调整和我市444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合法性审核;委托第三方开展汕头市镇(街道)行政职权承接实施情况评估调查工作。四是推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向省司法厅报送执法指导案例28个,编制10个行政执法实务指导案例和典型问题案例并印发,切实发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作用。

      五、开展涉疫行政执法工作助力依法防控。在“10·30”疫情防控工作中,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加强疫情防控行政执法协调指导力度,成立行政执法协调指导工作专班,制定并发布《关于提醒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法律责任的公告》,深入基层开展执法巡查、涉疫法治宣传、行政执法协调指导等工作,牵头组建市联合援助执法队援助潮南区峡山街道开展执法巡查,上线汕头电视台“工夫茶约”加强依法防控宣传引导,做好疫情防控行政执法情况统计为市防控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对11例典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的涉疫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深度复盘,认真分析有关涉疫情防控政策文件195份、走访相关场所83处,分析导致疫情发生、扩散的共性原因,认真剖析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因素。

      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一是加强典型案例指导。联合汕头大学编撰发布《汕头市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评析》,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二是积极推行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全市通办”。坚持“应受尽收”“一次性告知”“存疑受理”,2022年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共转送复议申请19宗。三是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2年,经调解和解申请人撤回终止审查结案占比41.7%。四是加大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2022年,全市审结行政复议案件中作出撤改决定35宗,直接纠错率10.6%,涉及食品药品、劳动保障、自然资源等重点民生领域,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330万,有效维护了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并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9份,积极推动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近日,司法部公布《关于表彰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司法〔2022〕3号),对全国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领域工作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汕头市司法局上榜。


    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名单

    (共 200 个)


    广东省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广东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广东省汕头市司法局

    广东省江门市司法局

    广东省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广东省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南海综合执法支队

    广东省韶关乐昌市消防救援大队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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