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布《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在当前我市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根据11月5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社会稳定组的部署,市司法局加大涉疫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力度,成立行政执法协调指导工作专班,分成四个小组于11月6日奔赴各区(县)对疫情防控期间的涉疫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向各地有关单位、场所、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宣传解读市普法办公室、市司法局发布的《关于提醒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法律责任的公告》,提醒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并配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在本次工作开展中,被抽查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基本能贯彻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要求,但仍存在如下问题:一是部分美发店、台球厅未落实暂停营业;二是部分商店的场所码设置不明显,放置位置不合理;三是个别工厂企业未设置场所码,未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四是个别从业者经营期间未能及时佩戴口罩;五是个别餐饮店仍存有堂食。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指导工作
行政执法协调指导工作专班将发现的情况及时反馈各区(县)司法局,指导各区(县)司法局对接相关执法部门,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商户、个人落实责令整改。下来,行政执法协调指导工作专班将跟进相关整改落实情况,继续赴各区(县)助力基层开展执法巡查、涉疫法治宣传、行政执法协调指导等工作,运用法治力量防控疫情,维护我市全体市民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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