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选任办法》(汕府复议办〔2022〕1号)有关规定以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选任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若干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
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依据行政复议工作相关规定,参加行政复议委员会会议、案件咨询会议、案件开庭审理、案件听证会或者其它咨询事项。
二、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任期
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任期5年,可以连任。
三、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应具备条件
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经常居住地为本市;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具有8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历或者行政管理经验(工作年限计算至公告发布之日),社会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士申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不受该项条件限制。
(四)没有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协会处分,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情况;
四、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以报名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申请表》,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任资格。
材料要求:《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申请表》双面打印两份(其中个人照片为二代身份证照片规格),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居住证(正反两面)、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建议在各复印件上注明“本件仅限用于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选任,其他用途无效。”)。
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1.向汕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汕头市龙湖区华山路16号)行政复议受理窗口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2.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邮寄至汕头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在信封上注明“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报名材料”),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华山路16号,邮编:515041,联系电话:0754-88988252,联系人:钟选真。
本公告由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申请表(点击下载)
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5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