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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多形式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
  • 2021-12-16 09:30
  • 来源:汕头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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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8月,《法律援助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并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法》,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有需要的群众,阶段来,我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法》宣传服务活动。

      11月29日,市法律援助处张庆江律师到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南澳县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社区)法律援助岗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援助法》专题讲座。讲座结合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情况,深入浅出地讲授《法律援助法》的立法背景、重点条文以及对比《法律援助条例》和广东《法律援助条例》的不同之处,使参与培训的学员对即将实施的《法律援助法》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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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市法律援助处组织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到我市卜蜂中心前广场,参加由与市总工会、汕头大学法学院等部门机构共同组织的“法入万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志愿律师们通过提供法律咨询、讲解法条法规定和发放宣传袋宣传册等方式,向现场群众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法》,加强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认识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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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市法律援助处组织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到市中山公园青年志愿者服务驿站,参加与汕头市蓝天义工协会等单位共同举办的“一起来·粤有爱”公益志愿活动,现场发放《法律援助法》读本、法律援助申请须知,提供法律援助指引,吸引现场游园群众纷纷参加学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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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金平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万达广场开展《法律援助法》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现场,法律援助志愿者向群众、商场职工发放宣传资料,并解读《法律援助法》亮点内容,对群众、商场职工提出的法律问题,耐心倾听并认真解答,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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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澄海区法律援助处组织律师志愿者到澄海区奥飞市民广场,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现场通过“画卷创作”“法治留影”、抽“盲盒”、互动游戏等精彩内容,激发现场群众学习《法律援助法》热情,获得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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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发放《法律援助法》等宣传资料近1000份,接受群众咨询近100人次,让《法律援助法》走进更多群众身边,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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