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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先进学习│郑松添:热心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 2021-11-18 23:41
  • 来源:汕头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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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练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郑松添热心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近三年来,郑松添同志办理的法律援助事项超100宗,其办案时能够尽职尽责并高质量完成,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近日,郑松添同志被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司法厅评为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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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松添同志接受指派办理过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且效果良好,如在被告人刘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中,他受潮阳区法律援助处指定,担任刘某的指定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该案中被告人刘某在乘坐公共汽车过程中,在公共汽车尚未到站时强行要求下车,司机并未答应,刘某在情急之下扇打了司机耳光,司机为乘客安全紧急停靠并报警。郑松添同志作为指定辩护人在承办该案时,及时会见被告人刘某,及时阅卷,准时出庭,为被告人刘某提出有自首情节、法律意识淡薄、文盲、主观恶性较小等辩护意见,请求法庭从轻、减轻处罚,最后潮阳区人民法院采纳了该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在案结后此案形成案例上报司法行政机关,当地媒体也对该案进行了报道,既对被告人刘某起到一定惩罚,又给社会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又如彭某申请劳动仲裁一案,该案中申请人彭某在某文具厂上班时发生了工伤事故,事后用人单位拒赔,郑松添同志及时为该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最终为其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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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郑松添同志未曾因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被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有效投诉过,所承办的法援案件质量均在合格以上等次,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同时,他也认真积极参加值班律师工作,多次协助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对相关犯罪嫌疑人办理认罪认罚手续,完成潮阳区人民法院交办的法律帮助案件,受到相关司法部门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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