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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提供乡村振兴法治保障
  • 2021-08-09 10:21
  • 来源:汕头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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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近日,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着眼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制定印发了《汕头市司法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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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大方面着手,细化工作措施列出项目清单

      《方案》从完善我市农业农村立法与执法监督、发挥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积极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保障农村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积极参与农村扫黑除恶斗争等九个方面全力提升我市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细化工作措施并列出项目清单,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发挥特区立法引领保障作用

      为使《方案》更贴合工作实际,我局在《方案》中提出要结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推动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围绕乡村振兴领域出台我市相关配套制度,为全面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方案》明确选取5家党建工作强、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结对5个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支部,由熟悉乡村法律事务的党员律师为村“两委”和村民提供对口法律服务,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深入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试点工作,并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提升了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切实从立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层面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工作。为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阶段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不断开创乡村法治建设新局面。《方案》的制定出台,进一步贯彻落实了上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要求,更好地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法治在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更精准的制度供给、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有力推进了我市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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