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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龙湖区建设“联动联调工作室”打造调解纠纷多元化新模式
  • 2021-04-29 15:11
  • 来源:汕头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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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更好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切实将教育整顿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转化为实践成果,龙湖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一系列“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龙湖区司法局和龙湖区人民法院启动联动联调工作,司法局对接法院,双方共同构建家门口的“司法服务链”,让法律咨询、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群众期盼的优质司法资源更加触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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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日,龙湖区司法局和龙湖区人民法院在外砂法庭举行联动联调工作签约仪式暨座谈会,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蚁茂深、区法院院长卢文礼、区司法局局长陈东晓等出席,会上签署了《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联动联调协议》。联动联调工作,就是对新溪街道辖区内符合相关条件的案件,在新溪司法所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后,直接到外砂人民法庭进行司法确认,由法庭出具相应法律文书。此外,新溪司法所和外砂法庭还将共同开展辖区内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组织群众参与旁听庭审活动,为人民调解员提供培训等工作。

      4月14日,新溪司法所组织新溪街道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到外砂法庭进行业务培训,由外砂法庭庭长陈海凌授课,着重讲解《民法典》和实用调解技巧,并对联动联调工作进行介绍,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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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新溪司法所与外砂法庭共建的“联动联调工作室”在龙湖区属首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的具体举措。通过联动联调、提前介入司法确认,多元化解辖区内多发的租赁、买卖、承揽等商事纠纷及涉民生的离婚、继承、劳务等民事纠纷,实现矛盾风险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有利于加速推进形成人民调解、司法审判与社会治理协调共进的格局,为防止民间进一步纠纷激化,确保人民调解协议履行,更好地落实工作职能提供了保障,对满足群众多元化法律需求,共同推进“法司联调、资源共享、优势共享、纠纷同调”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有着重要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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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站在新的起点,龙湖区司法局以及新溪司法所将借着这次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精准发力,加大与龙湖区人民法院、外砂人民法庭的合作和联动,充分发挥“联动联调工作室”的职能作用,打造调解纠纷多元化新模式,为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创新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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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龙湖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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