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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榜样│林美君:践行为民宗旨 守护公平正义
  • 2021-04-21 18:36
  • 来源:汕头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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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美君,现任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

      参加工作以来,林美君同志坚持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热忱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因工作表现突出,林美君同志于2009年被汕头市委、市政府评为“汕头市先进工作者”,2011年被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评为“党员律师标兵”,2012年被司法部评为“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被汕头市司法局记“个人三等功”,2016年被人社部、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2019年被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五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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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至2020年3月任汕头市法援处主任期间,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她尽心履职,倾力彰显法律公平正义;她胸怀弱者,贴心拉近为民服务距离;她执业为民,成功办理了部分有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她率先垂范,自觉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努力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理念,以高度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积极投身法律援助事业,全力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汕头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不懈的努力。担任主任期间,她组织市法律援助处并指导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市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7533宗,代书6761份,接受群众咨询157616人次。本人办理法援案件200多宗,接待来电来访2000多人次,撰写理论文章及典型案例刊登在《中国司法》等刊物上。担任主任期间,市法援处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10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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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局教育整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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