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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
  • 2016-02-01 14:59
  • 来源:汕头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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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现就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义

    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推动律师法律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要求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城乡居民公共法律服务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建立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实行律师代理司法申诉制度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这些举措对律师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服务工作、履行好社会责任提出了新要求对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和代理工作为信访群众提供良好法律服务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和实践。

    随着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推进实施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积极效果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多发、重复访高发、久访不息的问题仍然突出既加重了信访群众的诉累又耗费了大量司法资源影响正常信访秩序。律师以法律服务者身份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容易取得信访群众信任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律师是法律明白人”,既向信访群众讲法明理又督促政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有利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依法解决;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既是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也是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彰显社会责任的实践和锻炼。充分发挥律师的独特优势动员律师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是推进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的重要途径是形成良好信访秩序的制度保障。各级政法机关和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积极为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创造条件实现与政法机关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提高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效果。

     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任务和原则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一项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对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可由律师协会委派的律师听取信访人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息访。具体任务是对原案件处理正确的帮助信访人准确理解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法律处理意见劝导其服判息诉;对原案件处理可能存在错误或瑕疵的向政法机关提出建议促使问题进入法律程序解决;对信访人生活困难符合相关救助规定的协助申请人开展救助申请工作。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自愿平等。尊重信访人意愿不强制化解不偏袒政法办案单位、不误导信访群众。

    依法据理。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向信访人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通情理向政法机关提出法律意见。

    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尊重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公正处理意见。

    无偿公益。不以赢利为目的向信访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三、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运行模式

    由律师协会选派律师到政法机关信访接待场所向信访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由律师协会向信访人推荐律师或由信访人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库中自愿选择律师实行专案专人服务。

    政法机关通过律师协会委托律师事务所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进行评析提出法律意见和办理建议。

    依托律师协会或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公益性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机构直接面向群众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和代理工作。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方便易行、务实高效的原则积极探索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其他模式。

    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方法

    根据信访人和信访案件实际律师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实践经验灵活运用各种方法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

    接谈信访人。认真听取信访人陈述详细阅读信访材料准确了解信访人诉求疏导情绪解疑释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

    评析信访案件。依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在调查核实案情基础上由律师事务所或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机构对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和诉求作出评议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需要向办案机关了解案情的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

    做好释法劝导工作。经过分析、评议认为原案件处理正确、信访人诉求不当的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析法理耐心劝导信访人服判息诉。仍不息诉的可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方当事人、群众代表、有信访经历的人员等公开评议信访人的诉求是否有理合法或建议办案机关举行听证。

    提出处理建议。经过分析、评议认为原案件处理存在执法错误或瑕疵的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政法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

    引导信访人依法申诉。对信访诉求符合法律规定需要向政法机关提出申诉的律师可帮助信访人撰写申诉材料、收集证据、接受询问引导信访人依法按程序进行申诉。信访人需委托律师代理申诉的可自行决定是否委托原接待服务律师或另行委托其他律师。条件成熟时对聘不起律师的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帮助申请救助。对生活困难的信访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可帮助其向政法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后仍有困难或不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可帮助其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其他社会救助方式。

     五、加强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管理和保障

    律师协会负责推荐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律师人选并建立律师人才库和名录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律师应当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重视发挥党员律师、优秀律师的示范带动作用。

    各政法接访单位要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施加强安全防范保障律师人身安全;对律师阅卷、咨询了解案情等合理要求提供支持对律师提出的处理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意见;对确有错误或瑕疵的案件应当及时导入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职业道德、工作原则。不得泄露化解和代理中知悉的案件信息以及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不炒作有关敏感、复杂信访案件严禁支持、唆使、组织信访人采取违法方式反映问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律师应当回避相关信访案件的化解和代理工作。对违反执业纪律的律师取消其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资格并视情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六、强化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牵头组织和指导律师协会负责日常工作管理对参与化解和代理工作的律师、律师事务所、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机构应当给予适当补助但当事人自行聘请代理律师的除外。法院、检察、公安等机关立足本职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处理工作需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需求积极支持律师工作破解息诉息访难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结合实际制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具体办法力争2015年底前以地市为重点全面推开实施。要建立健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人员选任、培训考核、日常管理、奖惩激励等办法确保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要切实保障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必要经费。同时积极鼓励倡导信访人自行聘请律师为其代理申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积极动员具有业务专长、有群众威信的第三方人员参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逐步形成以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为主、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注意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宣传推广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努力让信访群众感受到法律服务的便捷和诉求解决的顺畅着力提高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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