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实施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食药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17﹞31号)以及省、市相关实施意见和我市“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制,现将普法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方面
我局制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职责内的权责清单,并在我局网站上公布。权责清单内容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以此明确普法的责任清单,我局要求各相关科室在执法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向相关行业的企业和个人普及相关法律规定,讲解其中的立法宗旨和精神、法律要义,让行政相对人知法懂法,从而配合和支持执法。我局的普法工作牵头科室设在法规科,具体承担普法的牵头和组织工作。
二、系统(部门)内学法用法方面
为响应建立法治政府的号召,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践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我局于2017年9月26日邀请汕头大学教授、法学博士邓剑光为全市食药监系统执法人员作关于行政执法的专题培训,使执法人员进一步了解到执法程序对于保障实体权利和保证执法相关决定合法有效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2018年2月8日,我局邀请市法制局副局长黄玉海为全市食药监系统执法人员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规范涉企执法检查的专题培训,通过培训,执法人员进一步认识到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对于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优化汕头营商环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2018年6月8日,我局专门发出《关于组织开展宪法专题学考暨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要求我局机关工作人员于6月-12月期间开展宪法专题学考以及年度学法考试。6月14日,我局又专门召开会议以推进该项工作,会上还进行了相关指导和督促。同时,我局还通过派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内部组织开展的“四品一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及开展网络学院学习等多种形式,多次开展学法普法教育活动。我局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并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决策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制度方面,我局聘请了一名律师作为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协助我局的执法、普法工作,并建立了公职律师制度。
三、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方面
我局严格贯彻上级部门要求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按照公开栏目内容进行填报并在我局网站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在局网站开设了“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栏目,对食品药品监管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公布,并对其进行解读,以促进社会公众的认知和理解。
2016年3月15日“3·15”,我局响应市消委会的号召,积极参与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的全市大型集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我局是汕头市禁毒委成员单位,按照市禁毒委要求,我局于2017年6月26日的“6·26”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宣传活动。为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推动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2017年6月21日市食安办等20个部门在F16购物中心共同举办“2017年汕头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市政府林晓湧副市长、陈汉雄副秘书长出席了启动仪式。2017年11月举办了“2017年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采取开门办竞赛的模式,邀请了食品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消费者代表组队参赛,有效提升食品行业知法守法水平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在保障青少年学生群体食品安全方面,2017年以来,我局会同市教育局开展8期食堂食品安全专题培训班,邀请专业人员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学校食品安全意识,共覆盖全市1300余家中小学校(幼托机构)。我局联合市教育局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陆续走进33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共举办知识讲座和演示食品快检实验64场,并在学校摆放食安知识图文展架,发放手册7000册,参与学生人数1万多人,同时在网络上开展评选“食品安全小卫士”活动,网站访问量达到65038人次。为保障中老年人群身体健康,全市食药监部门自2018年2月份起将每月的7日定为全市“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进社区宣传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宣传讲座、现场接受举报等形式,提高中老年人的保健食品鉴别能力,目前已举办宣传日活动52场次,法律知识讲座3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多份,参加人员11000多人次。2018年7月20日,“2018年汕头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市东厦卜蜂莲花购物中心举行,市政府林晓湧副市长、陈汉雄副秘书长、市食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吴楚斌出席启动仪式,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是“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四、创新普法形式方面
我局制作“健康汕头·文明城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系列公益广告片12部,内容涵盖食品(含餐饮)、药品、保健品、化妆品专项整治,类型为卡通动漫公益宣传片11部、真人版公益宣传片1部,形式生动活泼,主题鲜明突出,在汕头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让市民容易理解又印象深刻。我局还开通了微信、微博,并在汕头日报等媒体上刊播有关的法治宣传资料。自2018年3月15日以来,我局联合汕头电视台《今日视线》栏目,开设“餐饮检查每周报”执法专题报道,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项执法并播出30期,在执法中对商户及群众开展持续性普法宣传,执法专题涵括人气网络外卖、美食广场餐饮、旅游餐饮、学校(幼托机构)食堂、校外托管机构、企业食堂、工地食堂等,在激发公众参与、提升公众满意度、推进文明阳光执法、促进餐饮行业自律、促进餐饮后厨“阳光化”、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升餐饮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映。
五、注重普法实效方面
我局专门制定了《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明执法工作规范》,对食药监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行为、语言、着装和纪律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2017年2月24日《中国医药报》以“为文明执法 立规范点赞”专题报道了我局这一制度。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在执法中依法依规,文明执法,才能得到行政相对人的理解和支持,法律才能得到进一步的普及和落实。我局创新性建立了特邀检查员制度,聘请相关行业专业人士作为我局特邀检查员。特邀检查员是从本市相关领域主要的行业协会、企业、社会团体、院校学者或离退休人员中产生,由相关行业的专家和富有经验的人员担任,行业范围包括药品类生产、经营或使用、医疗器械类生产、经营或使用、食品类生产或经营、化妆品类生产或经营、保健食品类生产或经营、法律界、检验机构等,专业范围包括药学、医学、农业、食品、检验、医疗器械、法律、化工、新闻等。我局聘请第一批特邀检查员93名、聘请第二批11名。特邀检查员对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业务和法律方面的协助辅助及执法监督,并协助我局在各相关行业中进行日常普法工作。2017年4月19日《中国医药报》以“汕头聘请首批特邀检查员促进社会共治”为题对我局这一创新性制度进行了报道。
在一系列普法宣传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下大力气,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工作水平,争取使普法宣传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