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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造行业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平台,有效提升法律管理水平--南方电网汕头供电局成立“法律诊所”
    • 2010-04-13 20:33
    • 来源: 汕头市普法办
    • 发布机构:汕头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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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供电局在全省率先试点成立了“法律诊所”。成立半年以来,“法律诊所”从抓建立法律专业团队入手,通过全方位开展法律宣传培训,开展法律风险排查,建立法律风险管理机制,规范法律日常管理等工作,有效提升各级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风险观念,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着力打造有创新精神的法律服务平台,促进法律服务与业务的有效融合,为汕头供电局依法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电力行业的市场化,供电局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必须按现有法律规范去经营,但不少员工的法律观念未能与时俱进,仍然保持过去的观念和沿用过去的做法,这给经营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如果员工没有充分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法制观念没有提升上来,就不会重视法律及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局领导意识到提高员工法律观念对促进经营管理的重要性,成立了由主管法律工作的局领导为组长、企管部牵头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律师团队参加的法律诊所筹建工作组,具体落实“法律诊所”推广建设方案的工作部署。

    “法律诊所”设立法律门诊室,为员工提供面对面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设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设专门的电子邮箱方便文件交流;设QQ群进行法律问题讨论;定期发送彩信普法。通过开展特色法律服务,增加实时互动性,在第一时间提供专业的日常法律服务,强化法律工作的规范性及专业性,促进业务发展。半年多来,汕头供电局“法律诊所”共接收法律咨询197人次,分发法制宣传资料600余份,上门“出诊”18人次,接诊问题100多个,包括关于住宅小区公用供配电设施涉及有关问题、员工退休问题、合同条款问题等,解决了员工工作与生活中碰到的实际法律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比如,去年年底,客服中心接到一客户提出对实行新缴费期后电费滞纳金缴纳日期的质疑,企管部法律人员会同顾问律师、市场部、客服中心在法律诊所召开个案研讨会,向客服服务人员明确公司缴费期限规定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由于有理有据,耐心解释,最终让用户心服口服,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矛盾纠纷。

    “法律诊所”成立以来,广大员工的思想观念得到很大的转变,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水平也得到明显提高,“法律诊所”正在日益发挥其重要作用。

                                                              (汕头市供电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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