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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普法办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开展2021年度学法考试
    • 2021-05-25 09:2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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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中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近日,市普法办转发省普法办通知,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开展2021年度学法考试。

    一、学考对象

    全市处级(含)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学考时间

    学习时间:2021年5月25日—12月30日

    考试时间:2021年6月1日—7月5日

    三、学考内容

    学员通过阅读学法系统中的法律法规文本、完成专题练习题(答案全部正确)获取40学分(学习进度会显示100%)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下面来看看学员操作指南

    ☟☟☟

    一、登录系统

    1. 进入系统:

    ①输入网址:http://xfks-study.gdsf.gov.cn进入登录界面(建议收藏);

    ②关注“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从底端左下角的【学法考试】登录

    微信图片_20210525092324.png

    ③ 第一步:扫描下图二维码关注“汕头普法”微信公众号

    微信图片_20210525092328.jpg

    第二步:点击菜单栏“法治宣传”中的“学法考试”,进入登录页面

    微信图片_20210525092332.png

    2. 登录账号:本学员手机号码;默认密码:xfks1234(学法考试首字母小写)。密码输入错误5次,账号将被锁定。学员需找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密码重置,重置后恢复为初始密码xfks1234。

    二、基本功能

    首页显示学员基本信息、学习进度、考试安排、推荐阅读、最新通知和相关功能菜单等。

    微信图片_20210525092337.png

    三、进入学习

    【年度重点课程】中“党史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旁听庭审”“疫情防控”“部门法专业法”“新法速递”和“练习题库”共八大专题模块的原原本本学法和专题练习。可通过阅读文本课程和完成练习题(答题全部正确)获取学分,学员须累计学满 40 学分(学习进度显示 100%),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微信图片_20210525092340.png微信图片_20210525092344.png微信图片_20210525092348.png

    四、参加考试

    1.务必认真阅读考试注意事项。建议使用电脑进行考试,用手机考试时(保证网络畅通),如有电话呼入或其他问题导致网络中断,就会中断考试,系统将默认为完成一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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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考试共设3个考场。在6月1日—7月5日期间,学习累积满40学分,学习进度显示100%时,学员可任意选择一个考场进入考试,对考试成绩不满意的学员可进入其他考场再次参考,每人共有3次机会,点击交卷即使用一次考试机会。成绩以高分覆盖低分,取最高分为最终成绩,7月5日截止考试,系统自动关闭考场,此后学员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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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查看成绩

    进入【统计信息】查看学考记录和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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