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市司法局于2021年5月15日上午在市区时代广场开展“学党史 我为群众办实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月活动。
我市本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坚持“于法有据、整体部署、分步实施、协调推进”,逐步推进改革落实落地,主要措施包括修改完善《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和相关配套制度,恢复区(县)政府行政复议职责等。改革后,市人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分别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市司法局、各区(县)司法局为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
本次宣传活动以分发宣传资料,展示宣传展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重点就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内容、汕头市行政裁决规定等进行宣传,将《汕头市行政裁决规定》法条文本、申请行政复议须知、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编订成小册子免费发放。同时,热情接待前来咨询法律知识的过往群众,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学法和守法意识,为顺利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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