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普法动态
  • 12.4专区
  • 普法金榜
  • 法治文化
  • 法律“七进”
  • 法律法规
  • 经验交流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司法局 > “八五”普法 > “八五”普法 > 经验交流
    汕头供电局普法工作履职报告
    • 2019-03-14 09:5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汕头供电局是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大一型企业,在汕头市委市政府和广东电网公司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汕头供电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普法工作的各项要求,秉持南网“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承接南方电网“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的法治理念,以普法宣传教育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经营管理,各项法治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我局近三年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完善普法责任制机制,普法基础不断夯实  

    强化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局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由执行董事、局长担任组长、副组长,各业务线条分管局领导担任组员。明确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普法工作列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日常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部,负责依法治企和“七五”普法的统一领导,落实全局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对普法工作进行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验收。  

    制定普法工作规划。根据国家、国资委以及广东电网公司关于“七五”普法规划的部署和要求,编写印发《汕头供电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明确4大重点举措及24项具体工作任务,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根据普法责任、新法新规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重点普法工作项目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具体责任人。  

    落实普法资源保障。普法经费纳入局年度预算,严格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局本部配置3名专职人员、各区县供电局设有普法工作联络员,形成二级普法工作网络,使普法工作做到整体推进。  

    二、做好系统内学法用法,法治理念深入员工意识  

    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三年来,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5次,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组织员工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上”开展宪法专题学考活动,利用“幸福南网汕头供电局”微信公众号“党建之窗”栏目,开展宪法、党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内容的学习、测试活动,增强员工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纪意识。  

    加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请两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企业经营管理方方面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供有力支撑。落实重大决策法律审核制度,形成“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的良好法治氛围。  

    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六个一”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讲法治课、一次重大决策法律论证活动、一次重大法律风险管理活动、一次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活动、一次法治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及年度述法活动六项活动,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  

    抓好针对性法治培训将法治课作为新入企员工培训必修课,打好法治意识第一针;开展科级干部、供电所所长、营销班组长等关键岗位法律培训,着重培养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送法下基层,风险早防范”普法活动,开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员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讲座,着重培养一线班组人员自觉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化理念和落实法律风险防控措施的能力;开展宪法考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考试、《广东省供用电条例》测试等,以考促学;建立“法律诊所”网站,设立普法工作专栏、电力经典案例、涉电法律法规、企业法律管理制度、基层工作动态、标准合同范本、法律诊所成果展示等模块,满足广大员工业余时间的法律学习,实现全员普及法治教育。  

    三、开展社会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强立法宣传。持续推动地方电力立法工作,以《汕头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的修订为契机,结合《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的出台,借助《汕头日报》、《汕头都市报》等报纸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等多种媒体平台大力开展对外宣传活动,促进社会公众对条例的理解和认知。  

    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月12·4”法治宣传日活动。“普法进万家”,先后进汕头合胜广场、汕头中泰花园小区、汕头龙湖区夏桂埔居委菜市场、汕头濠江区广澳街道文化广场汕头潮阳区棉北街道文化广场谷饶镇广场、汕头潮南区井都镇神山小学、汕头澄海区府前广场、汕头澄海区溪南镇溪南中心小学、汕头南澳县游客服务中心等开展法律法规及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活动;2010年以来,将猜灯谜与电力法律法规相融合,携手南澳县县灯谜协会制作了有关《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涉电法律法规的灯谜,让现场群众在猜谜中学到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寓教于乐;在汕头南澳县白鹭生态公园举办法治宣传徒步活动,身着统一宣传服装,沿途派发了法治宣传资料,营造守法用电,安全用电的良好氛围  

    政企联合,服务民生。先后联合汕头安监局、汕头潮阳司法局、汕头公安局潮南分局等政府部门开展用电安全、电力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联合汕头市司法局,在潮阳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治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基层群众了解、享受这项民生工程带来的好处;联合汕头市金平区政府推进“互联网+”智能普法,建立“随手拍”微信平台,群众可及时将发现的线路外力破坏隐患拍照上传,实现互联网新媒体在电力传统行业的应用;联合汕头普法办、汕头龙湖区人大向汕头市基层单位赠阅《基层常用法律手册》1.5万本,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送上贴身的“法律顾问”。  

    四、创新普法形式,持续提升普法实效        

    持续改善“法律诊所”普法品牌。设立法律门诊室为员工提供面对面法律服务;通过办公网络1500法律热线电话等形式,为业务部门和基层输送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借力各业务线条专家,由各业务部门选派专责成立局法律风险管理业务领域专家组,协助开展各专业业务线条法律风险防控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发现的法律风险,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发出法律风险提示书进行风险警示,提供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典型法律案例分析应用。全面施行“一案一分析”机制,建立法律案件的案例库,充分发挥案件分析预警作用,实现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2016年,梳理、分析2014年至2015年结案的法律案件,编印了《汕头供电局2014年至2015年法律案例集》,将案件经验应用到日常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中去;2018年,针对基层供电所常见经典案例,汇编了拖欠电费类、触电伤亡类、配合政府停电类等八类法律案件,注重采用简单易懂表述方式,并将法律案件启示落实到具体岗位人员,使基层人员读得懂,懂得用。  

    充分发挥窗口普法功能。各地供电营业厅在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同时,通过电子显示屏、广告机、自助服务终端、移动掌上营业厅、宣传单张等形式全方位普及供用电权利义务。  

    用好媒体宣传利器。充分利用互联网及外部媒体平台,通过“汕头供电”官方微博账号、汕头供电局官方网站广泛宣传广东省供用电条例》《汕头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联系地方电视台,播放普法动漫宣传短片,扩大普法受众面借助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普法教育特别节目《说法》栏目,邀请汕头地区家喻户晓小品演员演绎主题为“保护电力设施”的小品,向观众讲解了《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等涉电法律法规;借助中央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我局低压触电案件进行宣传报道讲解线路事故责任分担的法律规定,提高公众依法用电、安全用电意识。  

    举办、参加普法宣传各类比赛。开展汕头供电局“法治在身边”H5作品制作大赛,以法治工作中或自己、身边人员生活中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有趣故事为内容进行作品设计,提高传播力度与传播效果开展汕头供电局法学专著读书活动,有效促进全局形成主动学法的良好氛围;参加广东电网公司弘扬宪法精神,讲身边法治故事”主题演讲比赛,我局代表以作品《巡线路上的普法员》荣获三等奖;参加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组织的“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制作《每个南网人心中都有一部宪法》微视频,以广东电网公司第三名的成绩列入南方电网公司候选作品。  

    推进法治文化示范单位建设工作。汕头潮南供电局自2012年成立以来紧紧围绕企业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治工作指示精神,不断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持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工作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创建工作,依法促进了企业全面发展,在2017年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活动中荣获“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  

    汕头供电局将继续秉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着力夯实法治工作基础,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加大社会普法力度,努力成为“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为建设“法治汕头”作贡献!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