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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湖区“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发言:区长 王小辉)
    • 2015-06-09 21:22
    • 来源: 龙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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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龙湖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被评为“全省法治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龙湖区人大常委会获评“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龙湖廉政与法治文化创作中心被市命名为“汕头市普法教育基地”,获评“广东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龙湖区人民法院获评“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全区共有10个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国家级1个。近年来,龙湖区普法工作主要做到“五个坚持”:

    一、坚持“大普法、大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龙湖区通过抓好规划启动、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成立龙湖区“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坚持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加强部门联动,深入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高标准、高投入”,普法阵地建设不断加强

    龙湖区逐年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全区各级普法阵地的硬件设施配套。投入资金200多万元,创建成立“广东汕头龙湖廉政与法治文化创作中心”,得到司法部查庆九司长的高度评价。以7个街镇司法所为阵地,组织开展 “一所一品牌” 创建活动,在街镇、村居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大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力度。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三、坚持“横到边、纵到底”,法制宣教活动持续深入

    龙湖区通过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对象,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参加学法用法教育培训,推行中小学校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组织开展送法进厂区活动。在全市率先开展律师所、司法所 “所所结对”工作,目前已有26个律师所与辖区7个街道(镇)签订了“所所结对”协议,并为全区116个村(社区)派驻126名律师。组织全区7个街道(镇)737名“两委”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轮训考试。近几年来全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多万份,举办法制讲座800多场次。

    四、坚持“办特色、出精品”,法治文化建设亮点纷呈

    近年来,龙湖区大力开展“法治龙湖”建设,树立精品意识。2013年以来承担汕头市“法治广东宣传教育‘一市一品牌’”项目——法治文化系列产品创作推广活动被作为典型经验向全省推广。“六五”普法期间,全区创作出版法治教育读物12种20多万册,《法治名言书法大典》被上海大世界吉尼斯总部认证为“最多法治名言、注释、书法、钤章合璧的出版物”。每年坚持举办多场高规格的法制图片展览,创办《法治龙湖》内部刊物,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五、坚持“促和谐、促发展”,助推全区加快振兴发展

    龙湖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重要工作中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街(镇)开展涉法涉诉、土地征用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妥善处置辛厝寮不稳定事件、“610”和“802”两宗黄河路重大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维稳事件以及加快厦深高铁联络线征拆过程中,均能引导群众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在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流动人口密集等重点区域开展现场法治宣传教育,近年来全区治安发案率逐年下降,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回顾“六五”普法工作,我们取得了丰硕的成绩,这离不开上级普法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离不开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普法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比如工作开创性不够,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等等,我们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统一认识,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将全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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