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在京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会议对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部署新征程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其中,汕头4家单位、6名个人获司法部表彰。
4家单位为:
汕头市法律援助处
汕头市濠江区司法局达濠司法所
国信信扬(汕头)律师事务所
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6名个人为: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副局长杨楚娟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法律援助处主任许伟强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法律援助处主任陈颖
汕头公证处公证员连洁玲
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机构负责人苏敏
汕头仲裁委员会四级主任科员谢颖绚
汕头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全市法援机构认真落实“无证明城市”工作部署,优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批程序,深入推进法律援助申请个人诚信承诺和容缺受理,并依托市区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城乡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同时全市法援机构持续深化“法律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品牌创建活动,推动法律援助进企业、进工地,针对农民工法律服务需求量大、事急、群体性多发等特点,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提供精准化服务,实行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并指派律师,实现农民工申请法援“零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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