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经营、乱停乱放、高空抛物、广场舞扰民、宠物随地大小便……很多市民都会吐槽这些不文明行为,或是自己也曾“身受其害”。为加大力度治理不文明行为,让不文明行为实施者付出违规成本、违法成本,近日,我市依法公布14类重点治理不文明行为的执法主体、法律法规依据和处罚标准。
14类不文明行为清单 第1类:违法建设。 第2类:擅自占道经营。 第3类:乱扔果皮、包装物、纸屑、烟头、口香糖等垃圾,乱倒污水。 第4类:随意张贴、涂写、刻画及挂置广告。 第5类:驾驶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反规定随意变道、穿插、超车或者超速行驶,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在车行道、人行道、应急车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向车外抛洒物品。 第6类: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和乘坐汽车不按规定系安全带。 第7类:行人通过路口不按交通信号通行,乱穿马路,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第8类:高空抛物。 第9类:出租车驾驶员议价、拒载、甩客、无故绕道行驶。 第10类:在公共区域内圈占绿地、空地,擅自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阻碍车辆停放和通行。 第11类:在建筑物内的共用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车辆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第12类:擅自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 第13类:携带犬只进入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未采取束牵引带等安全措施、未清理犬只粪便。 第14类:在街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体育锻炼等活动时,使用电器、乐器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市民黄先生告诉记者,在现实生活中,向不文明行为说“不”,仅靠群众的自觉自律作用是有限的,必须要有制度来规范。现在公布了违法建设等14类重点治理不文明行为的执法主体、法律法规依据和处罚标准,就是运用法律制度来约束少数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让市民养成文明习惯,像公园、广场的社会噪音等,以前你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投诉,也不知道对方具体要付出什么代价,现在执法主体、法律法规依据和处罚标准公布后,群众就能知道可找哪个部门举报投诉了,并可监督相关部门按照处罚标准及时开展查处工作。 市民李先生也说,14类重点治理不文明行为的执法主体、法律法规依据和处罚标准公布后,还能对不文明行为者起到很好的震慑警戒作用,让不文明行为者脸红,让他们知道自己如果实施了不文明行为,将要付出什么代价受到什么的相应处罚,从而引起他们对自身不文明行为的反省,提醒自己加强自我约束,自觉践行文明行为。同时还能唤起全社会对司空见惯的不文明行为的高度关注,鞭策市民遵守文明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