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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先行助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汕头市农业农村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 2022-08-30 16:46
    • 来源: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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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拓普法思路、创新普法方式、着眼普法实效,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普法工作向农村、农民延伸,将普法 工作融入乡村振兴主战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取得了较好成效。我市近三年在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连续获得“优秀”等次。

    一、压实工作责任,健全普法工作责任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开展普法工作,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局党组整体统筹下,抓好责任落实,实施压力传导,制定《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逐年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明确职责分工, 明晰工作内容,落实责任到岗,构建起“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全体参与”的法治宣传推进机制。

    (二)大力谋划部署,落实工作保障。我局将普法工作列入每年重点工作清单,立足全局谋划,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局务会和系统干部大会谋划部署落实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融入 到行业管理、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各环节,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为普法工作有效开展创造条件,凝聚普法合力。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志愿服务队,形成相对固定的普法宣传队伍, 结合三农工作实际开展送法下乡进村志愿服务活动。政策法规科发挥牵头协调作用,配备具有司法资格的业务骨干,配强普法力 量。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局的法律顾问,为全局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将普法工作经费 列入年度工作经费预算,充分保障各项普法活动需要。

    二、坚持以学促行,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点多面广,涉及乡村振兴、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技推广、农机监理、农业资源保护、畜牧兽医管理、农民权益保护等各方面,我局始终坚持以学促行, 加强内部学法,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执法人员重点学,干部职工全体学,在农业农村系统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力促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和素养再提高。

    (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 “关键少数”带头学法示范作用,制定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领 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 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列入局党组(扩大)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 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0年以来,带头组织法治专题学习辅导共10场次,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坚持抓住行政执法人员这个“重点要素”。举办动物 防疫法、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 规范执法意识。每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剖析行政执法过程和执法案卷中存在问题,着力提高基层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工作的能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和执法证动态管理。成立汕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指导小组,强化案件指导力度,提升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办案能力和业务技能。

    (三)坚持抓住干部职工这个“普遍多数”。我局通过建立落实普法考核评价机制,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以及公务员晋升考核重要内容,注重结果运用,带动全系统上下同心服务三农大局。每年都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参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近三年来优秀率均达100%通过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安排党章、党内法规政策等内容学习,.增强系统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结合新法颁布施行,举办法治讲座,提高系统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创设0A学法新模式,通过0A办公系统,每月学习宣传一部以上法律法规,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三、坚持多措并举,拓宽农业农村普法宣传覆盖面

    2020年以来,我局充分利用主管农业、熟悉农村和贴近农民的工作优势,紧扣行业特色和普法对象特点,多措并举,统筹立法、执法、普法工作,丰富普法活动、创新普法形式,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到农村广场、乡村礼堂、田间地头、农民家中为农民群众讲法说法,为乡村种下法治种子,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一)结合政策法规起草,开展专项普法

    开展《汕头经济特区乡村振兴实施办法》立法起草工作,印 发《汕头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汕头市农村宅基地 审批管理工作指引》《汕头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在法规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过程中,坚持做到法治宣传先行,走进农业企业、合作社,进入镇街、村居,广泛征求、听取公众意见,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决策制定。在政策出台后,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发布、公告工作, 多渠道、多途径让公众了解相关制度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积 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解释疑惑,提高规范性文件受众度。

    (二)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开展精准普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汕头市农业综合行 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汕头市农业综合行 政执法人员规范用语》等一系列规定,推进行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打击私屠滥宰“扫雷行动”、农资打假春季行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品兽药残留及非法投入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在执法中普法释法。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出动农业行政 执法人员879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食用农产品生产单位2971家次,发放宣传材料近2000份,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18 宗。通过在执法全过程主动开展普法宣传,把履职执法的过程, 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三)结合日常服务管理,开展常态普法

    在局网站主动公开与本局承担的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 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时,主动为办事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等服务过程中,向农业生 产经营者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其合法生产经营。

    (四)组织主题活动,开展全员普法

    一是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宣传。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宪法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关内容宣传。2020年,我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澄海区农业农村局、莲上镇人民政府,以“建法治乡村 促乡 村振兴”为主题,在澄海区莲上镇开展宪法进农村专场宣传活动。 2021年,我局到金平区岐山街道开展“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引导公众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在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中,通过邀请法学教授作《民法典亮点解读》专题辅导、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印制《<民法典〉与农业农村》普法宣传页、开展进农村宣传、在电视台开展民法典宣传节目录制等方式, 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题活动。制定出台《汕头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 案》,加强农业农村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印发《农业农村领域涉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法律法规汇编》《关于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挂图等宣传学习资料,推进防疫宣传进机关、进农村,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万份。加强多媒体宣传,依托网站、微信、客户端,在 大众媒体开展畜禽疫病防控宣传报道、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在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南方+”平台宣传报道累计62 篇,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疫情防控宣传470期次,营造良好防控氛围。

    三是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普法。结合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在市区、学校开展宣传活动,向市民、学生们 分发“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手册”“海马保护手册”等资料,普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加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公益宣传,2020年以来,我市共投入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资金459万元,放流海水鱼苗 345.78万尾、虾苗1.16亿尾,对于养护海洋生态系统、提高水域生产力、促进渔民增收、提高社会公众关注和参与水生野生动 物保护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开展进农村普法宣传活动。为更好地达到农业普法宣传效果,结合“三农”工作实际,我局组织普法队伍送法下乡,围绕放心农资、农业科技、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普法宣传。聚焦农资安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向农民 宣传农资管理政策法规,普及农资真假辨别常识,推动经营主体诚信销售农资、放心消费农资、科学使用农资。2020年以来, 举办现场宣传活动22场,出动执法和农业科技人员约500人次, 发放宣传资料约8万份,共接待群众咨询约5000人次,展销优质农资产品10.6万斤;聚焦技能提升,开展“农业科技下乡”和“农业科技从业人员培训”活动,将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培训内容,组 织农业领域专家,采取专题讲座、交流问答、田间地头现场指导 等形式,面对面交流解答群众在农业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在推广先进农业技术的同时同步普法,提升农作物种植效益和农民的科学管理水平,2020年以来,共举办活动27场,培训 农业科技从业人员近2000人次,培育高素质农民1881人次,得 到农技人员、种植大户和农户广泛好评;聚焦农机安全,开展“农 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使用常识》《农机购置补贴宣传资料》《汕头市农机安全生 产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宣传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政策, 推广先进适用农机技术和机收减损技术,进一步推动普及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2020年以来,共举办宣传活动15 场,制作海报、横幅等资料627份,出动执法监管人员近1000 人次,发份宣传资料21万份。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汕头市2022年绿色食品宣传月现场活动在潮南台湾农民创业园举办,活动发出食用农产品“不安全不上市” 倡议书,倡导学习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村民发放科普资料近5000份,进一步倡导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增强绿色发展理念,使用绿色农资,开展绿色生产,推动绿色消费,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20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14750批次,检测结果合格率达99%以上。

    四、务求工作实效,依法治理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我 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始终坚持围绕和服务三农中心工作,确立法治惠民新理念,将普法教育与民生实事有机融合, 丰富普法内涵,把普法融入乡村振兴的主战场,让群众共享学法守法的成果。

    (一)坚持把法治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将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作为《汕头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一项重要内容,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在全市农村组织开展以“三清三拆一美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 行动,发放《2022年汕头市村庄清洁行动倡议书》等各类宣传资料超50万份。创新法治宣传载体,通过在主要沿街墙体、村级休闲广场、乡村学校等美丽乡村建设现场,设置法治宣传栏、 绘制法治漫画、悬挂普法标语等方式,让村民在日常生活中增强法治文化熏陶,主动支持参与村庄清洁,共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目前,全市所辖872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已基本完成干净整洁村创建,美丽宜居村达到50%以上,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全面启动,农村地区累计清理生活垃圾31.5万余吨,清理沟渠池塘水体漂浮垃圾5万余处,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2.6万余处,拆除危旧倒塌房屋等约2万平方米,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约44.03万平方米,拆除违规商业广告招牌3397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

    (二)坚持靠法治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农村重要改革,是《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的重要内容,涉及新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一系列改革措施事关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我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培训,组织各级通过召开动员会、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多层次开展培训,印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料选编》等宣传资料,利用各级宣传栏、公开栏以及标语、横幅等载体开展政策法规宣传,确保政策宣贯到底。在2021年完成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2021年度核实全市集体资产313.6亿元,1176个集体经济组织完成登记赋码,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20万人,658个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逐步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工作成效得到省农业农村厅的表扬肯定。

    (三)坚持以法治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印发《汕头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认定及考核管理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规范有序引导全市高质量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目前,全市共创建省级产业园8个,市级产业园14个。潮南区雷岭镇(荔枝)、澄海区溪南镇(火龙果)入选2021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取得“零”的突破。通过组织普法志愿者送法送政策进企业,引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树立安全生产、绿色发展的理念,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引导绿色产业发展,共同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工累计培育省 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个,省“菜篮子”基地17家,粤港澳大湾区“菜 篮子”生产基地2家,“粤字号”农业品牌42个,绿色食品企业9 家。2017-2018年度和2019-2020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连续两次获得“优秀”等次,近几年来,我市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坚持以法治推进乡村有效治理。通过多轮督导,抓好 《汕头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全市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利用法规制度管人管事,实施阳光公开交易,农村“三资”平台建成以来,累计交易标的46670宗,交易金额207.8亿元。今年以来,交易3174宗, 交易金额16.9亿元,其中集体资产交易溢价率达22%,基层干 部对于农村集体“三资”公开运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大幅提升,已经从过去的“要我上平台”到“我要上平台”转变,有效化解基层矛盾,促进农村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全市建立完善区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体系,加强法律宣传培训,三年来共组织培训1478人次,成功调解农村承包地矛盾纠纷62宗,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精心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创建,2021年,全市有4个村荣获国家乡村治理示范村,有5个镇、49个村被评为省乡村治理示范镇、示范村,树立自治、法治、德治标杆。建立实施乡村治理“五小清单”制,探索“为村组织赋能、让村民受惠” 的乡村治理新路径,经验做法入选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部署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

    五、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农业农村普法认知度

    一是借力节日庆典,提高普法影响力,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 202161日起实施的《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20219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庆农民丰收节晚会主会场走出演播室,落地我市举办,省庆丰收节主会场也设在汕头。我局以此为契机,举办汕头“三农”成果展 示、线上线下融合联动等活动,将法治宣传融入丰收节庆祝活动, 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普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结合庆祝 活动,推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八大礼包”,扶持资金近20亿元, 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使农民群众感 受丰收喜悦的同时感受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活动成效 得到了省领导充分肯定。

    二是通过比学赶超,提高普法参与度,营造乡村振兴共建大格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要求和广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 相关规定,2022年,提请市委市政府每季度轮流在各区(县) 召开一次乡村振兴工作现场会,展示各地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成效。通过现场展示比拼,充分调动领导干部促进乡村振兴积极性, 推动各地积极统筹规划布局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工 作,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集体收入,形成互学互鉴互促,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今年已初步建设潮阳区“山海农耕——乡村振兴海门示范带”、南澳县“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 带(环岛南线)”以及潮南区陇田镇“幸福爱恋、和美乡村”示范带,里程合计约64.8公里,覆盖行政村29个。

    三是依托大众媒体,提高普法针对性,回应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疫情防控、粮食安全、农业产业发展、承包地管 理等都是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我局在巩固用好宣传栏、标语横幅,电子屏幕、法治讲座等常见宣传模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报刊、南方+客户端、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台节目等媒体优势,开拓便捷普法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比如,依托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在《工夫茶约》 节目,局领导多次上线,分别就防控疫情在农村扩散、减少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进行宣讲,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就《民法典》物权编中有关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规定进行解读。在《汕头日报》《新快报》等报刊开展乡村振兴系列专版宣传报道等;依托客户端、网站和微信等新媒体 进行宣传,在南方+汕头农业农村频道,推出“稳字当头看汕农” 8期系列访谈节目,潮南“啃”荒记4期宣传,战贫-汕头脱贫记 专题系列报道等大量宣传报道,采取局领导访谈、整治摞荒典型 案例发布、开展脱贫攻坚宣传等方式,对《乡村振兴促进法》、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等政策法规进行宣传。2020年以来,在局网站发布信息1999条,主动公开信息H82条,通过“汕头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1324篇,阅读总量为168914次,同时,定期发布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过身边的典型违法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教育、警示农业生产经营者,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效果。

    下来,市农业农村局将以此次普法履职评议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内部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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