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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法为纲循法而行 精准普法担使命依法理财守初心——汕头市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 2022-08-30 16:26
    • 来源: 汕头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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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汕头市财政局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厚植于财政工作全过程,以法为纲,循法而行,确保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为我市推进“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提供坚强有力的财政保障。现将履职自评报告如下:

    一、以法为纲,精准普法担使命

    七五普法以来,财政干部守法用法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自觉性持续提升,法治财政建设成效突出。汕头市财政局先后获得2020年汕头市文明单位、汕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我局干部张志翔同志获得全国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黄启华同志获得广东省扶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林菁同志获得全市全民禁毒工程先进个人称号、黄志源获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共产党员称号、杜秋成获得汕头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等。

    (一)落实组织保障,明确普法任务

    坚持普法工作与财政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 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完善定期述法工作制度。成立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财政法治宣传领导小组,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明确责任,各司其职,为普法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和组织保证。二是完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对标对标,结合财政实际,每年制定实施方案以及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财政普法责任和普法任务,动态调整普法责任清单,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普法工作目标及任务,坚持做到普法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三是落实经费保障。2020 年以来,累计落实全市普法经费近1305万元,为全市开展包含扫黑除恶在内的普法、市法律援助、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聘请市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加强思想引领,强化法治思维

    一是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厉行法治以上率下。深化落实第一议题等制度,用好“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及时学,在学懂弄通 做实上层层推进。2020年以来,我局党组组织专题学习101场次。 2021年各党支部组织专题学习220场次,局领导到支部、基层联系点讲专题党课17场次,各支部书记给支部党员上党课44场次。 局领导带队青年干部前往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市公安局廉政教育基地、革命旧址等地学习参观,接受廉政教育、重温入党誓词。二是坚持“选育管用”,扎实推进法治干部队伍建设。2020年以来共招聘国内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4 名,招录公务员及接收部队转业年轻干部共39名,进一步优化财政干部队伍人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为财政干部队伍注入“新鲜血液”。联合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等多家国内著名高校、财经院校举办汕头市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班。2020—2022年度,全局干部职工累计 约500人次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 100%。现持有执法证人员37名,参与执法考试合格率为100%, 确保持证上岗。

    (三)丰富学法内容,开拓普法渠道

    一是丰富普法内容,突出学习重点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精心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党内法规纳入财政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并计入公务员年度学法培训学时,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认识民法典对财政立法、行政执法、“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指导意义,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水平。突出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各单行税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推进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二是开拓普法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普法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授课,依托线上“财学”手机APP和线下汕头财政大讲坛平台,开展各类专题学法讲座授课。2020年以来,举办宪法、民法典、预算绩 效管理、政府采购等各类法律、业务培训20余期,培训人数5000多人次;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整理、编撰典型案例,供全局干部职工学习;集中观看庭审视频,围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 开展学习讨论,以科室为单位撰写学习心得;建设财政法治文化宣传平台,利用门户网站、办公楼大堂LED屏、楼层宣传屏等渠道动态播放普法知识。2020年-2022年6月30日,通过微信公众号“汕头财政”累计发布相关财政业务及普法信息约374条次。 利用重大法治宣传节点,宣传栏张贴法治宣传海报、节庆活动安 排法治宣传节目,现场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浓厚的财政法治文化氛围,提升财政干部法律素养。

    (四)主动“送法上门”,惠企利民入人心

    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畅通普法传导渠道,加大普法传递力度,扩大财政法律制度的覆盖率、知晓率,营造良好的财政法治环境,提升全社会对财经法律制度和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一是法治宣传进预算单位。带好财政普法志愿者队伍,将普法宣传融入财政日常工作,通过预算编制对接、“数字财政”上门服 务、行政执法现场检查等,广泛开展财经法律法规宣传,促使依法理财理念深入人心,助力财政资金规范管理。二是法治宣传进企业。以日常工作调研为契机,积极向企业宣讲减税降费惠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创新、企业融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问题,推动政策落实,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增强企业获得感。 三是法治宣传进社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多次 送法进街入户,把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提升群众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2020年以来累计5次,赠送法律书籍近500本。

    二、循法而行,依法理财守初心

    财政收入实现逐年增长,2020年来源于我市的财政收入510.6 亿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10.3%,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物质基础。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45亿元,比上年增长3.78%,增幅全省排第8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7.24亿 元,比上年增长10.46%,增幅全省排第3位。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3亿元,增长2.0%,其中税收收入增长3.7%,税收占比70.7%,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明显提升。同时, 建立健全土地储备经营机制,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完成206.8亿元, 增长10.2%。

    (一)法治引领财政改革与管理。

    一是深化财政改革。围绕“1+1+9”工作部署和省“十四五” 规划,持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大事要事保障机制,促进财政资源统筹、政策聚焦和资金协同。坚持“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完善以项目管理为牵引的预算编制机制,编早编细编实预算,提升预算到位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二是加强财政管理,着力提高管财理财水平建成科学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注重用好“数字财政”平台,立足“系统统建、 数据共享、赋能提效”的要求,深化数字财政系统应用,为预算管理制度创新提供良好支撑;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 规范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强化财会监督,切实规范资本行为。

    (二)法治引领疫情防控与宣传。一是及时响应,资金安排到位。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及时下达和拨付资金,做好资金保障工作。2020年全市筹集资金6.33亿元,开通防控资金多渠道筹集通道,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到位。2021年,全市累计落实疫情防控资金2.66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5000万元,有力支持全市做好核酸检测、疫苗接种、 流调溯源、院感防控等工作。局领导做客电视节目《工夫茶约》, 畅谈防控疫情期间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强化资金监管、疫情防控与民生“两手抓”等财政部门应对措施。二是深入社区,开展防疫宣传。2020年,我局共累计组织10批次1300余人次下沉到挂钩援助的潮南区成田镇15个村(社区)深入村居开展排查工作, 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发放疫情防控宣传手册。2022年4月成立一支有139人层里的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队,实现时限就近就地化, 主动联系街道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举办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会,提升财政党员干部志愿者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和服务基层能力,

    (三)法治引领营商环境建设与优化。一是优化政府采购环境,力促政府采购领域提质增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托“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痕迹化可控管理。制订并提请市政府印发了 《汕头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制定出台《汕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实施细则》部门规范性文件,规范和促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矛盾纠纷,推进我市的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二是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建立汕头市减税降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2021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60.21亿元。研究制定《汕头市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方案》,确保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我市落实落地。截至2022年5月底,全市办理增值税留 抵退税22.6亿元(市县级退库5.2亿元)。

    (四)法治引领资产管理与财政监督。一是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我们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积极盘活闲置资产,不断提高使用效益,当好国有资产的监管者。2020-2021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近2100万元,进一步整合优化了国有资产配置,强化了国有资产风险防控,有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法定监督职责,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工作部署,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有关规定, 组织全市开展会计监督。以行政事业单位为重点对象,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单位遵守会计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以及国家财税政策等情况。以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 估机构为检查对象,开展执业质量监督。2021年通过“双随机、 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共抽取6家机构进行“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2家机构进行“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重点 检查”。2021年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共抽取全市28户会计独立 核算单位实施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包括25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 位,2个资产评估机构,1个会计师事务所。

    (五)法治引领乡村振兴与发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派出4名干部进驻两英村崎沟村、澄海区溪南镇、潮南区仙城镇、红场镇大溪坝村等基层村镇挂职锻炼。驻村干部将 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根植基层,坚持“一村一策,法入万家”的 工作理念,团结全体村民,定期通过设立宣传栏、板报张贴固定 标语等形式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解读群众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通过组织定期组织法治培训, 提高村“两委”成员法律综合素质,及时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 解决邻里纠纷等,不断提升农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站在新征程新起点上,汕头市财政局将始终坚持以政领财、 以财辅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按照“1+1+9”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为财政发挥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汕头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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