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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统计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自评报告
    • 2021-11-08 09:17
    • 来源: 汕头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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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以来,汕头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党中央、省、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部署,以“弘扬法治精神,全面依法治统”为主题,大力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和“统计普法全覆盖”工作,点面结合,全方位、多维度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一、加强普法责任的制度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市统计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普法办公室,并保证了普法人员和经费的落实,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立足全局谋划,强化统筹引领。局党组充分发挥在推进普法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多次组织召开普法专题会议,讨论并制定了系列普法规章制度,包括《汕头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年度的统计法制工作要点、《汕头市统计系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和《汕头市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等,明确统计局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将落实普法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为我局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履职担当。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局主要领导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统计普法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统计各项工作。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科室具体负责”的要求,签订了普法宣传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普法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全员参与、责任到人。

    二、落实普法责任主要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统计干部自身学法

    一是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普法。我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统计工作,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以及统计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在汕头落地生根。

    二是注重本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市统计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头雁”的引领示范作用,严格落实年度学法计划,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多次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举行专题学习会、干部职工学习会等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统计法、违法违纪处理办法等内容。坚持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强化学法考核力度,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了领导干部工作实绩。

    三是组织网上普法学法。为增强普法学法效果,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了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中心”平台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的网上学习,取得了突出成效。

    四是适时开展法治教育培训。为进一步抓好各级统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工作,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每年均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组织全市统计系统执法骨干培训,使依法统计成为统计人的自觉意识和积极行动。2021年6月,举办了有市直和中直、省直驻汕各有关单位参加的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暨部门统计调查业务培训会议。

    (二)多阵地多形式开展普法

    1.开展专题普法活动。依托“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重要时间节点和全国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大型普查,精心编印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宣传折页、画报等宣传资料,开展了大型的户外普法宣传活动,做到《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确保统计普法宣传全覆盖。通过现场宣传让社会各界对数据背后的统计人多了一份了解和支持,对统计工作多了一份理解和信任。

    2019年12月,市统计局在汕头高级技师学校,举行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 “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

    2020年9月,市统计局在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举行了以“大国点名 没你不行”为主题宣传活动。同师生们一起走进统计法、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积极响应、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2019年9月,市统计局在汕头市卜蜂莲花中心广场举行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之汕头”宣传活动。

    2020年12月,市统计局在苏宁广场开展了以“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现场宣传活动。走进商场、向商户现场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发送宣传手册。

    结合经济普查、人口普查普法。市统计局以全国经济普查和全国人口普查为契机,发动全市邮政、交通、教育等系统和行业,利用新媒体、借助各级政府和统计机构助推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在公交车站、街道社区宣传栏设置海报,制作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宣传短片和公益广告,运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新媒体,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各大电信公司短信平台向全市各用户发送普查法律知识,在全市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普法宣传活动,将统计法治文化带到了千家万户。

    2.《统计法》进党校。市统计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的要求,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捷锋同志带头到市委党校进行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市统计局进一步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制度化常态化,《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得以编入市委党校干部培训的《学员手册》,列为党校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并编印了《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的统计违法案例选编,摆进党校学员书架,作为参训学员的警示教育资料。

    3.深入基层普法。基层是统计数据的源头,市统计局选派业务骨干到区县开展普法讲座,组织对基层统计机构和新入库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工作,夯实基层统计基础。2019年8月,举办了汕头市2019年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全市近两年来新入联网直报企业库和新入行的企业统计人员,以及各镇、街道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共600多人参加了培训。2020年10月市统计局举办了年度专职统计员业务培训班。

    4.走进企业普法。为增强企业的统计法律责任和意识,市统计局深入企业走访交流,对企业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开展普法教育,向企业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现场解答企业关心的统计法律问题,并以近年来通报的统计违法案例为媒介讲解统计法律法规、进行警示教育,使企业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切实提高企业依法统计能力。

    2019年9月,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捷锋同志率领局班子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前往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交流,深入了解企业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运营等情况。并向企业征求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发挥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专栏和“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宣传平台,依托指尖上的普法终端,通过“汕头统计”“汕头普法”等公众号发布最近普法动态,扩大普法受众。通过12345政府热线解答民众最关切的统计法律法规问题,提高民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制作统计宣传书籍、刊物。为献礼新中国成立70周年,市统计局编印了《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汕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汕头日报联合推出“数说汕头”篇章,连续4个版面专题报道,并同时在汕头电视台“汕头新闻”黄金时段进行播报。展现了新中国成立70年来汕头奋力拼搏取得的丰硕成果。

    (三)推进执法普法融合发展

    市统计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坚持执法在哪里,普法宣传就到哪里,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切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持证上岗制度。市统计局注重法治队伍建设,局党组安排2名研究生到法制科工作,充实法治工作力量。按照《国家执法证管理办法》,组织统计系统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和广东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全市统计部门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共19人,持有省行政执法证共50人。为切实提高局机关和各区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定期组织行政执法培训,致力打造素质过硬的统计执法队伍。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每年均按照工作计划和上级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近两年共检查、查询“四上”企业(项目)单位5000多家。开展了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检查,全市共检查“四上”企业(项目)单位和涉外调查机构141家。积极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形成了不敢、不能、不想造假作假的法治震慑。

    三是开展统计约谈,防控统计风险。市统计局合理运用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对统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法人代表和统计人员进行告诫谈话。2021年1月,市统计局组织约谈了4家统计执法检查对象的法人代表、统计工作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向他们现场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组织他们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和统计信用建设相关知识的学习,引导企业讲诚信、守信用。被约谈的企业负责人一致认为,统计执法约谈是一次零距离的普法教育,体现了执法温度,有利于增进政府统计部门与调查对象之间的了解沟通。

    三、保障统计普法实效

    2019年以来,市统计局在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深化统计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据统计,我局共组织统计法规宣传活动100多场,培训人数近3万人次,发放统计法规资料5万多万册(份),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切实增强了社会公众对统计法治实践的感受和认知,自觉遵守统计法,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市统计局通过坚持不懈的普法宣传,提高了党政领导干部遵守统计法、尊重统计独立性的意识,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统计工作环境得到了优化;提高了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增强了统计队伍的法律意识、执法水平;提高了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在工作中自觉规范统计行为,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阶段,市统计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省统计局、市普法办的要求,以“八五”普法开局为新起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一)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拓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方式,从广度和深度上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各界的统计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统计,重视、支持和配合统计的良好氛围。

    (二)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制度,把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作为重要的议事日程来抓,继续加大对全市统计执法人员执法业务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法治意识强素养高的统计干部队伍。

    (三)持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统计法治监督机制,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不留执法“盲区”和“死角”。

    (四)持续加强法治工作指导。加强对各区、县统计部门法治工作的指导,切实用统计法治手段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向纵深推进。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推动汕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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