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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商务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自评报告
    • 2021-11-08 09:16
    • 来源: 汕头市商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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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首要任务,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要求,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聚焦重点,服务大局,突出机制引领,突出学法用法,突出商务特色,健全普法机制,落实普法责任,不断开创商务普法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突出机制引领,落实普法责任制,构建商务普法新格局

    (一)建立普法工作领导机制局党组高站位高标准统筹谋划推进普法工作,将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商务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晓铿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着力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谁执法谁普法”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了“全员普法、全域普法、全程普法、创新普法”工作格局,以坚强的领导机制引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普法工作责任机制。强化责任导向,先后制订《汕头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汕头市商务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汕头市商务局2021年普法工作指引及普法责任清单》,梳理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普法职责、普法任务和普法程序,强化业务科室的主体责任,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三)建立普法工作保障机制。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商务年度预算,落实普法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以保证普法资料征订,人员培训,律师咨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等普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实施《汕头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汕头市商务局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和《汕头市商务局关于执法记录仪管理和使用制度》等规章制度。购置2台执法记录仪,加强相关培训,明确要求执法人员对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转达以及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无间断音像记录。围绕提升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打造局学法用法载体,建成有特色的“普法学习室”,编制“学法菜单”,开展说法学法等形式多样普法宣传活动,形成浓厚法治氛围,营造“崇德向善、循法而为”的良好环境。结合普法工作需要,编印一批法律宣传读本和宣传资料,将普法读本充实到局法律图书角中,通过发放、张贴法制宣传资料,在全局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突出学法用法,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商务法治能力

    (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在前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示范作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党组理论中心组坚持每周一学,先后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今年来,我局累计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7场(次),领导干部讲党课12场(次)。

    (二)坚持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常态化强化全员学法用法,印发《汕头市商务局学法制度》,先后邀请市司法局陈茜调研员、中共汕头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梁胜初副教授等主持法治专题讲座,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实现公职人员学法每年不少于40课时,学法普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坚持在考核和建设队伍中学法用法。一是将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作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主要内容。二是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将学习法律知识纳入新入职硕士研究生培训必学必考课程。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我局已有39名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三是积极响应普法办组建普法讲师团做法,推荐2名干部加入汕头普法讲师团。四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用汕头市璟宏律师事务所张捷毅、蔡沵淇、陈凯璇律师为市商务局常年法律顾问。

    三、突出商务特色,提升普法宣传实效

    (一)聚焦“互联网+”开展普法。创新普法宣传载体,以“互联网+”赋能普法宣传,运用“汕头商务”微信公众号、局门户网站等大众媒介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法律法规,发布《汕头市冬春季及春节期间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工作指引》《外贸企业应对疫情法律问题五问五答》等日常防疫与疫苗接种知识,召开线上“广东企业如何应对数字贸易中跨境法律风险”“RCEP下广东企业拓展日韩合作法律服务专题”等专题讲座,借助全媒体联动拓展普法宣传渠道,借助新媒体营造全民浓厚普法氛围,达到线上线下联动,普法、学法、守法叠加呼应的成效。“汕头商务”微信公众号、局门户网站共推送各类普法图文和视频超400篇,吸引近万名粉丝关注,总阅读量近十万人次。

    聚焦“普法共建”开展普法。一是上下联动开展普法。配合2021年全省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举办省商务法律服务月-汕头专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宣讲活动,为企业开展上门合规体检服务。联合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前往大型商场、超市等开展普法工作,目前已实现全市17个大型商场、超市全覆盖普法,重点在金平区万达广场、龙湖区泰安百胜广场等人流密集通道布置普法宣传栏,张贴普法挂图,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左右协同开展普法。我局与中国银行汕头分行、交通银行汕头分行及相关商协会就共同做好普法工作、培育诚信守法企业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联合举办政银企普法宣传活动。与海关、税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普法宣传活动,帮助纳税人和外贸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类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全覆盖,引导纳税人和外贸企业及社会各界加深对税务、海关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提高行政相对人自觉尊法学法的意识。三是在服务监督中加强普法。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环保督查中,主动充当“店小二”角色,送法规、送服务进企业。结合2021年“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汕头行”活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邀请市消安防火中心教官通过“以案说法”,对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普法教育,将普法融入典型案例,使消防安全法律进心入脑。常规化开展陆空口岸和粤港跨境货物作业点防疫检查,举办粤港跨境货物作业点应急处置、新冠疫情局部暴发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保供应急处置系列演练,向企业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防疫政策法规,指导企业严格落实防疫工作制度。结合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环保督查工作,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向企业宣传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三)聚焦主责主业开展普法。一是举办行业普法实践活动。结合“汕头欢乐购”系列促消费活动,向企业和消费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先后举办走出去企业境外安全风险防范宣讲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宣贯培训会,指导举办“汕头市国内国际双循环电子商务促进计划”招商宣讲活动等主题普法实践活动76场次,受惠企业近万家;联合汕头市餐饮行业协会,在市时代广场中心会场设置普法展示区,集中开展宪法及商务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现场展示、派发普法宣传资料200多份。二是组织展会普法宣传工作。利用广交会、进博会及境内外重要展会参展契机,组织参展企业培训、普法宣讲42场次。三是结合诚信建设推动普法。做好对诚信守法企业的各类激励政策的兑现工作,将守法合规纳入申报扶持资金的必要条件,从政策上鼓励和支持诚信守法企业,放大诚信守法企业的带动效应。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汕头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汕头市促进大型商贸企业发展拉动消费若干措施》等多项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政策措施,累计拨付各级各类扶持资金5.3亿元。四是开展送法活动。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单行本,编印“尊崇宪法 保证宪法实施”系列折页、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册和反对浪费粮食宣传海报,派发给局机关各科室、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及公众,先后派发普法宣传材料近三万册(份),形成良好的普法宣传效应。

    (四)聚焦“以案释法”开展普法。紧紧围绕商业维权、对外投资、促进消费等工作,积极挖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具有特色和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真实案例,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方便执法人员随时从中选取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近年来,我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已收集整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01件,利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定期公布,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

    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

    (一)开展立法创新。近年来,我市先后获批中国(汕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汕头综合保税区、国家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等高水平开放平台,我局利用特区立法权,在市人大和市司法局指导下,在全省率先起草了《汕头经济特区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为促进汕头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提升全国跨境电商发展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的法治化水平提供汕头经验。制订出台《汕头市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场采购贸易发展。全面复制推广全国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全力推动汕头特区纳入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范围,建设高标准高质量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打造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新高地。

    (二)以法治建设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在全省率先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试点,统筹协调海关、海事、边检等口岸单位开展口岸综合执法模式改革,牵头建立“大通关”“压缩整体通关时间”等专项工作组和联席会议机制,破解跨境贸易便利化的痛点、堵点,持续提升口岸通关效率。6月,汕头海关关区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列全省第4位和第2位。积极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全省率先开展口岸物流协同平台建设试点,完成多个全省首单改革任务,实现口岸通关环节信息无纸化流转,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根据世界银行“跨境贸易”指标评价体系,目前,汕头口岸收费水平已低于上海、天津等地公布的收费水平。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汕头市商务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的通知》(汕商务法[2018]2号)、《关于印发<汕头市商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商务法[2018]3号),建立自查制度,规范审查程序。2020年,我局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均没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发改委与省商务厅关于“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和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支持外商投资新开放领域,全面清理取消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保障开放举措有效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从去年40项,减少到现有33项,压减了17.5%。

    (四)大力压减权责清单。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废止以及机构改革等相关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内容,压减权责清单事项,实现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和“秒批秒办”。调整前,我局权责清单有75项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59项)、行政检查(2项)和其他事项(7项);调整后,我局权责清单有15项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检查(2项)、公共服务(1项)和其他事项(7项),权责清单事项压减幅度达到了80%。同时,注重在审批工作中做好宣传告知,为企业提供规范高效行政审批通道,为企业合法经营保驾护航。

    近年来,得益于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法治环境的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不断提升,全市商务工作保持高质量快速发展。外贸进出口再创历史新高,2020年进出口增长13.5%,增速居全省第二,总量超过粤东四市(揭阳、潮州、梅州、汕尾)总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迈过1800亿大关。吸收外资水平稳步提升,近五年来,全市引进外资项目290个,合同外资总额30.13亿美元,实际吸收外资金额6.57亿美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我市多次获评全国“电商百佳城市”30强,澄海宝奥城获“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称号,南澳县入选2020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县),2020年,全市共有淘宝村126个,数量列全国第14;淘宝镇23个,数量列全省第4。

    下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着力提升普法成效,以普法工作实效推动全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为我市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特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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