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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队伍建设 聚焦热点节点 切实推进残疾人事业法治宣传工作走深走实——汕头市残联“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 2021-11-08 09:13
    • 来源: 汕头市残联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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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市残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治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强残疾人事业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12·3”国际残疾人日等各种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残联职能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民法典》等国家、省、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制度,做好残疾人法律维权和服务工作。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带队检查汕头市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情况,充分肯定汕头的工作,对《汕头经济特区残疾人扶助条例》内容、相关条款给予表扬,强调残疾人保障立法要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了解残疾人所遇到难题,解决残疾人事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多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制度助残作为残疾人工作的根本路径,先后制订出台了1个地方性法规,1个政府规章,3个政府规范性文件,17个部门规范性文件,10个部门文件。这些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涵盖了残疾人工作的方方面面,使我市越来越多的残疾人群众从中受益,初步建立健全了汕头扶残助残的制度体系,形成了制度助残的“汕头特色”。

    一、落实普法责任,夯实普法根基

    (一)完善普法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一支残疾人普法队伍是做好残疾人法治宣传工作的关键,市残联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党委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把残联系统干部职工、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人员列入市残联普法队伍,加强学习培训,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要求,努力提高学法、懂法、普法水平,引导全体人员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进一步推进形成尊法崇法守法的社会氛围。一是将学法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理事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将学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任免、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二是充分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公职人员带头学习,完成年度学习考试指标。三是充分利用广东省残联“心悦普法”平台,组织开展网上普法考学活动,将残联系统干部职工、五大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和涉残社会组织人员、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列入学习考评对象,开展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现残疾人工作者学法普法全覆盖,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四是积极开展普法志愿服务,组织助残义工协会志愿者走进社区,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医疗保健、家政服务、技能培训等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共开展服务35人次,服务残疾人206人。疫情期间,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30多人赴8个社区(村)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持续5个月协助社区开展网格化管理,作好联防联控工作,并为挂钩街道解决防疫资金7万元、防疫物资一批。

    (二)抓好普法重点,加强学法用法。通过普法宣传讲座、“我与残疾人保障法”征文活动、普法知识竞赛等方式调动主动学法的热情。《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内容近30条,充分肯定残疾人作为民事主体的平等地位,注重残疾人民事权利的平等保护,进一步完善了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和监护制度,强化了涉及残疾人的侵权责任划分和与残疾人有关的社会责任,为此,市残联举办了《民法典及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专题讲座,从《民法典》总则、婚姻家庭、物权、继承、合同、侵权责任、人格权等方面解读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及实施现状,运用大量生动的事例,加深残疾人工作者了对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要点的理解把握。为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市残联结合每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举办党内法规专题讲座,结合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问题与新挑战,讲解了自建国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在不同阶段如何创新方法与时俱进,从成效与反思、出发点与归宿的角度揭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刻内涵,阐述了践行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对市残联全体职工干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此外,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市残联机关党委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知识竞赛”,丰富党史学习教育形式,营造“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良好氛围,通过比赛进一步加深党内法律法规和党史知识的学习,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三)强化学习宣传,增强残疾人权益观。强化学习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认识,积极倡导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风尚,大力营造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印制宣传小册子,分发到各区县残联、街道(镇)社事办、直属各单位及各残疾人专门协会、残疾人康复、就业、文体等服务机构,广泛宣传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编写普法工作指引,把普法责任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服务岗位。加大新出台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宣传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问题进行面对面进行普法,及时解疑释惑。二是充分利用省市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多方位开展法制宣传报道工作。制作“贯彻残疾人保障法 共建文明城市”公益宣传片在汕头电视台滚动播放,利用市广播电视台残疾人专栏节目“同在蓝天下”、手语新闻《一周新闻综述》和市残联微信公众号、微博、助残APP自媒体平台常年开展普法宣传。《汕头经济特区残疾人扶助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残联在汕头电视台法制节目《说法》中播出《助残政策惠民生,关爱患者强保障》专题片,广泛宣传《汕头经济特区残疾人扶助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同时举办“以围观群众也有奖品”活动,市民朋友可以登录汕头橄榄台APP填写问卷后,抽出幸运观众赠送文体礼品,吸引了广大民众参与,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以来市残联共制作印发《残疾人就业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汕头经济特区残疾人扶助条例》《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惠民政策汇编》等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宣传小册子1万多册。向《南方日报》、《羊城晚报》、《汕头日报》、汕头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不定期推送普法文章、案例20多篇。利用汕头残联自媒体推送普法内容信息200余条,主要通过生动详实的案例讲解《汕头经济特区残疾人扶助条例》《民法典》等相关条文,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获得受众的一致认可,增强普法效果。

    二、聚焦节日热点,营造普法氛围

    近年来,市残联从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出发,聚焦残疾人重大节日,以维护好、发展好残疾人最根本、最直接的利益为普法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服务对象为重点,积极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每年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各类残疾人节日,各地各级残联都会举办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朋友高度关注,营造关心关爱残疾的良好社会环境。以残疾人重大节目契机开展残疾人法治宣传效果明显。如2019年5月19日,市残联在汕头市时代广场举办主题为“自强脱贫 助残共享”的庆祝第二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倡导全社会关爱残疾人、关注残疾人事业,营造残健同行、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发广大残疾人朋友自强不息精神,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2020年5月17日,市残联联合汕头融媒集团举办汕头市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助残脱贫 决胜小康”公益助残直播活动,通过线上直播挖掘残疾人背后努力拼搏、辛勤奉献的故事,推介残疾人及助残企业助残项目,讴歌自强不息精神,助力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2021年5月16日,市残联联合澄海区残联、澄海区澄华街道,以“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为主题在澄海区澄华街道澄海奥飞市民广场举办大型志愿服务活动。每次活动我们都开设了残疾人法律咨询专区,通过摆放展架、发放宣传资料、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解答等形式,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汕头经济特区残疾人扶助条例》等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邀请法律专家和单位业务骨干开展法律咨询,现场工作人员向残疾人群众耐心、细致地解答涉及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让残疾人群众带着问题前来,带着明白而回。

    三、健全法律救助制度,完善维权机制。

    (一)健全法律救助机制,构建维权法律服务体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6)47号)要求,大力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帮助残疾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范围。按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管理规定“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是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的协调服务机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由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批准设立。”,为做好我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底市成立汕头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法律援助处、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残联组成,在市残联挂牌成立汕头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并向各区县推广,纵向实现全市残疾人法律救助机构全覆盖,横向与当地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共同推进本地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开展。

    (二)畅通信访维权渠道,妥善解决残疾人“急、危、难”问题。市残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大力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通过各级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开展日常信访维权工作,及时做好网上信访和12345服务热线的回复工作,三年间,共办理网上信访28件,处理来信来访1500余人次,解决反映问题53件,办结率、回告率均达到100%。为切实做好残疾人特殊群体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各级残联把18岁以下和失独、失亲家庭残疾人及无人照料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市5820名18周岁以下未成年持证残疾人进行全面筛查,对其中14名无人照料残疾儿童制定一对一的照料方案,落实专人每天对无人照料残疾人进行一次上门探访或电话、微信联系,及时掌握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需求;开展智力、精神残疾女童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专项行动,对全市1021名智力和精神残疾女童进行专项排查,为15名未办证疑似残疾人开展上门评残服务,为其中12名符合评残标准、自愿评残办证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并落实补贴;联合团市委,共同发起了“守护单亲残障少年儿童”行动,将爱心物资送到全市131户单亲或失亲残障少年儿童手中;特殊时期奉献爱心,为无人照料残疾人发放口罩、消毒用品,向有生活需求的无人照料残疾人提供蔬菜、米面、食油等生活用品,并发放救助金。

    在做好信访维权工作同时,向残疾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让广大残疾人知晓自己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让残疾人工作者熟悉自己肩负的职责,让社会公众了解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

    四、紧扣残疾人保障,提升普法效果

    市残联在开展残疾人生活保障、教育就业、康复服务、辅具适配、家庭无障碍改造、评残办证等服务时,不断强化学法用法思维,注重普法实效,更好地履行普法工作职责,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

    (一)以制度优先为要,建立残疾人保障长效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推进残疾人事业当作份内的责任,各项建设事业都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其中,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至2021年我国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有50多部,把残疾人权益保障列入法治国家建设的大局。近几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制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汕头经济特区残疾人扶助条例》,并以上行法律法规为依据先后出台了17个规范性文件,分别是《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头市困难残疾人大病救助实施意见》《汕头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救助实施意见》《汕头市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医疗康复救助意见》《关于促进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办法》《“守护天使”——关爱单亲(失亲)残障少年儿童的实施办法》《关于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就学补助办法》《关于成年肢体残障患者门诊康复救助实施意见》《关于长期卧床贫困残疾人救助办法》《关于听力语言康复救助实施意见》《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定点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评审认定办法》《关于资助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实施意见》《关于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救助实施意见》《汕头市困难残疾人大病救助实施意见》《汕头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救助实施意见》《关于印发脑瘫儿童康复救助意见的通知》《汕头市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医疗康复救助意见》及部分配套文件,以制度性安排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

    (二)以民生保障为重,为残疾人办实事谋幸福。

    1.夯实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按照突出重点、兜住底线、尽力而为、扩大覆盖的原则,通过出台政策,初步确立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为核心,以特殊困难群体专项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民生保障项目有:(1)做好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工作,每年受惠残疾人将超过6万人次。(2)为全市约2250多名长期卧床残疾人、约200户单亲家庭或双亲皆逝的残障少年儿童、约360多户“三残”以上家庭及发生“急难危”情况的残疾人提供生活救助。(3)将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精神、智力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部纳入政府代缴范围工作,受惠残疾人约50000人。

    2.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医疗救助。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并出台了《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实施意见》相关政策文件,将康复综合评估等20项康复医疗项目新增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共29项。2020年底全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99.9%,超额完成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指标。主要康复项目有:(1)每年约为1600名0至6周岁残疾儿童接受免费抢救性康复服务。(2)对贫困重度精神障碍患者实施2-3个疗程免费住院救助每年计划2200人次;依托全市社区精神障碍防治康复点,为处于稳定期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诊治和药物供应每月计划4200人次。(3)每年约为200名罹患14种重大疾病的残疾人提供每人每年最高1万元的救助。(4)每年约为1800名低收入患者免费实施白内障超声乳化联合可折叠人工晶体植入手术。(5)对有需求的残疾人免费适配助听器、假肢、矫形器、轮椅等45种基本型辅助器具每年约2000件。

    3.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益。贯彻实施《汕头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逐步建立了“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采取“一人一案”方式,结合每年秋季入学组织工作,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机制。持续不断扩大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规模。落实免费教育和助学制度,在全省率先实行十五年免费教育制度。大力开展扶残助学行动,出台《关于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就学补助办法》规范性文件,每个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从就读普通幼儿园到博士生均能获得每学年400至5000元不等的补助,成教、自考大专生和自考本科生,在职研究生毕业后每人也能一次性获得2000元至4000元的补助。

    4.加大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市残联联合市发改等15个部门出台《关于促进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多渠道促进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大力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服务,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等就业服务。做好盲人按摩指导工作。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促进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在全市公开招聘了71名残疾人或其直系亲属任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依托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工疗站和已建成的70个社区康园中心开展辅助性就业。

    4.扎实推进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一是突出制度先行,《汕头经济特区残疾人扶助条例》首次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作出了刚性要求。二是突出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我市的主要道路、新建的大型公共场所、居住小区等均有配套无障碍设施,新建改建盲道15.24公里,新建的人行天桥全部安装了升降电梯;2018年购置了20辆无障碍公共汽车投入使用;一些公园、残疾人活动场所设置了可供盲人触摸的盲文。在信息交流的无障碍建设方面,2017年年底我市已全面完成市、区(县)两级政府网站信息无障碍分平台建设,公共汽车报站系统逐步规范实现无障碍要求。三是突出宣传教育推广。汕头电视台二十年如一日,坚持每周开播手语新闻节目《一周要闻》,汕头广播电台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同一片蓝天》。同时每年均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手语学习班,积极推广手语应用。四是大力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十三五”期间共完成改造2410户。

    7.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建设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为残疾人提供免费健身服务。做好广东省残疾人举重汕头训练基地和广东省残疾人羽毛球汕头训练基地工作,培养和输送运动员参加全国锦标赛、残运会、残奥会,均取得好成绩。选拔和培养优秀文体人才参加广东省、国家文艺汇演,市聋人舞蹈等节目多次获得全省、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金奖。2015年以来共获奖牌155枚,多次获得比赛组织奖,市残联被中国残联、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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