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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
    • 2020-09-21 17:19
    •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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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省、市相关实施意见和我市“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着眼普法实效,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推动了污染防治攻坚。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19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提前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贵屿环境综合整治入选中组部生态文明建设攻坚克难案例,练江综合整治获省选入初心教育成功案例。现将“谁执法谁普法”履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普法责任机制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分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下属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坚持党委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充分利用党组会、局长会、局务会、专题工作会议、党支部、党小组等研究讨论部署普法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带头学法、守法、执法、用法。

       二是精心谋划普法计划印发了局《关于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局“七五”普法具体工作,每年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以及以普法为重要内容的年度环保宣教工作要点、宣传月工作方案和专项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分局、下属单位,全员动员,层层推进。

        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局《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部门“谁执法谁普法”任务。制定了《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过程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和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完善机构经费双保障。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市生态环境局保留法规宣教科,市生态环境执法局设立含法制宣传职能的稽查科,各区县分局均设立法制办,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环境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宣教工作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安排,市局每年投入超过100万,保障了普法工作的有力有效开展。

        二、强化内部学法,全面提高法治能力

        一是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年均制定系列学习方案,将习近平治国理政方略、党章、党内法规、宪法、环保法律法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做到每周一学。邀请市委宣讲团、党校教授和汕大等社会主义研究室专家作学习辅导报告,推进学习党内法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系统干部职工法律培训制度化。重点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学习,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以《环境保护法》为核心的环保法律体系,先后举办了执法业务培训班、全市环保系统法制培训班、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土壤污染防治法解读培训等培训,认真组织干部参加每期的“广东环保论坛”学习。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各种法制业务培训班。

       三是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定量化。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公职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通过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无纸化普法学法考试、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等方式,实施学法积分管理机制,制定达标率要求,抓好公职人员日常学法。2016年以来,全系统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达95%以上。

       三、抓好普法重点,推进最严密环保法治落实

       一是加强面对领导层的普法。加强对领导层和决策层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普法。利用市政府常务会议、各类环保迎检部署等对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宣贯。协调在市政府常务会上组织全市领导干部生态文明法治培训。编制环保责任考核、污染攻坚战考核和有关环保督察学习材料发送四套班子领导、市委市政府秘书长和检察院、法院及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各区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学习掌握。

         二是在环境立法中推进普法。市生态环境局在起草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在制订《汕头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汕头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2019年)》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过程中,通过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决策风险评估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认识和了解,强化公众参与意识。同时对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多形式政策解读。立法普法,激励公众参与促进了立法保护民生宗旨目标的实现。

        三是在环保督察中推进普法。在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的省环保督察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利用汕头广播电视台、《汕头日报》等平台每天发布督察组进驻及投诉电话、信箱等相关信息,在政府官方网站开设督察专栏,做好边督边改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曝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督察进驻结束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平台开展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督察整改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对于环保督察,刊登相关信息1000多条次,汕头广播电视台播放相关信息约400条次。2018年以来坚持每月发布督察落实整改的练江整治进展情况,接收社会监督。

        四是在监管执法中推进普法。积极开展环境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普法。加强对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当事人、信访群众及其他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制订《汕头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指引(试行)》等制度,明确在各法律文书中列明相关法律法条,明确救济渠道,执法检查、送达法律文书过程中面对面释法;在12369、12345信访平台和有奖举报平台刊登有关法律和说明,将讲解法律法规、告知信访权利义务作为接待群众来访的必要内容,在处理信访投诉案件过程中对投诉人、被投诉人及相关利益关系人进行释法说理,努力做到以法服人、以理动人。普法贯穿环境管理和信访处理全过程,促进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2016年以来,我市共接到环境信访案件2016年至2020年6月30日,共受理和答复投诉举报案件28357宗,理结28257宗99.65%。没有出现过上访问题。

         四、依托“环保六进”,营造浓烈环保普法氛围

         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志愿队,建立以局普法志愿者队为核心,系统全员皆为志愿者的普法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普法“六进”活动。

         一是环保普法进企业。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汕头站接力“诚信建设万里行,美丽汕头我行动”创文普法志愿服务。向企业赠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等法律书籍及、编写材料,开展“执法普法、送法守法”公益活动、“法治环境 绿色发展”巡展,组织普法志愿服务小分队走进厂企,提供环境信用评价咨询服务。在我市《奖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办法》颁布和修订后,均组织执法人员入园进企,结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民法典》“绿色”条款,大力宣传有奖举报办法,引导企业认识“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环保基本原则,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二是环保普法进社区。在各类环保纪念日及我市创文期间,组织环保志愿者、党团员深入街道社区,通过举办志愿活动、环保咨询、环保图片展示、发放宣传品等,对环保法律法规进行普及宣传。2016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低碳日等系列,“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饮水思源护碧水”“梅溪河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宣传”“最美环保家庭评选进社区讲堂”等主题活动。2016年以来共组织主题宣传教育咨询活动近百场次,直接参加活动超11万人次。全市建成各级绿色社区36个。

         三是环保普法进学校。联合市教育局、共青团汕头市委、市公益基金会、义工公益组织等在全市小学启动“播种绿色行动——环保课进校园”“法护成长”等环境教育活动,引导各中小学利用主题班会、第二课堂、综合实践活动课等开展环境教育。2016年以来主办走进校园活动200多场次,将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融入到课堂,引导学生了解在爱鸟护绿、水源保护、垃圾处理等生活活动中涉及的法律法规,组织各中小学集中学习《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图说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同时通过轻松易懂的图文展示、游戏等,引导学生从法律角度认识普通公民的环保权利义务。至2019年,全市建成各级绿色学校126所,其中国家级2所、省级47所、市级77所。

         四是环保普法进农村。大力开展农村污染整治环保普法。将镇村普法宣传教育纳入宣教工作计划。结合练江整治、扶贫挂钩村、创文挂钩村、“千个机关支部联村共建”、抗疫挂钩村帮扶等工作组织宣传活动,入村到户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开展宣讲。在推进《农市村雨污分流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中,编印了《汕头市农村雨污分流实施指引(试行)》等手册资料18000份、宣传片6000多份,发放到全市每个区、镇、村,对农村雨污分流工作的顺利铺开推进起到了有力的引导作用。

         五是环保普法进景区。将南澳南彭列岛自然保护区、中山公园、丹樱生态园等6个单位成功创建为“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和公益组织,在各具环境教育功能的基地向社会广泛宣传,组织引导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前往基地接受环境教育,学习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有关科学和法律知识。引导环保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推进建立完善环境教育功能。我市成为首批实现4类环保基础设施均向公众开放的5个城市之一。

        六是环保普法进商场。联合环保公益组织走进商场、超市、购物广场等公众密集区进行宣传。在合胜商场、F16商城、万达广场、欧美城、购书中心等开展环境安全等环保公益咨询、普法活动,发动参与公益救援。通过举办体验式宣讲、现场设置环保咨询、展板展示、发放资料、有奖问答、环保游戏互动等丰富形式,讲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野生动物保护、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低碳减排等环保法规,帮助市民群众解答生活中的环保守法问题。

        五、拓展思路形式,全面提升普法实效

       一是用好“门户”“频道”,大力拓展“互联网+环保普法”。

    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政策法规等专栏,“两微”开辟普法相关宣传“频道”,“两微一端”集发布、反馈、咨询为一体构建“指尖上”的普法,开展常态化“互动式”普法。2016年至2019年底在局公众网公开发布涉法规宣传信息37897条,其中法规标准和环境管理执法信息21498条。“两微一端”信息发布做到每日必有普及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宣传内容。借助上线“民生热线”直播和“在线访谈”,录播“今日说法”环保专题,做好从民生角度“说法”。

       二是力推联动合力,形成“聚焦”“聚热”“聚力”效应。

    在汕头日报、汕头电视台开设“生态文明”“曝光台”等专栏并不定期编发专版,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专项工作等进行政策法规解读,以案释法。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公众推出密集式公告、短信提示。“两微一端”联动开展释法、报道和微视频、微“课堂”等宣贯,户外电子显示屏、文化宣传栏同步推出标语、公益广告。积极牵头各职能部门联合行动聚焦关注。近年来推动了建设项目清理整顿、饮用水源违规问题整治等落实国家政策重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完成清理整治违规建设项目12000多个,完成地级饮用水水源地185个环境问题的整治,促使拆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34万平方米。

        三是不断完善“以案释法”机制,深化以案释法说理。加强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的收集、借鉴、释法。近年来,收集“饮用水源保护区游泳垂钓,查出!”“暗管达标排污仍属违法行为”“企业已持证排污、自主验收,为何仍被罚款?”等典型案例60多篇,在本局公众网上和“汕头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刊登,建设案例库。通过以案释法,在办案环节深入解读法律,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解释疑惑,让新晋岗位执法人员和社会公众都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规,提升环境法治水平。

        六、深入精准普法,护航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

        一是以问题导向普法推进重点区域领域整治。开展“环境违法打击年”“利剑治污”等活动。与市检察院、纪委监委、中级法院、公安局联合发布打击重点领域环境违法犯罪通告,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组织报道,组织会商,开展联合宣传、联合行动,推进两法无缝衔接。练江流域园区外印染企业按时停产、入园整治顺利实施。“环保+警察”汕头模式受到国家环境部通报表扬推广。

        二是以目标导向普法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深入开展涉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政策法规宣传解读。邀请生态环境部、省环保厅、环科院专家授课,对固废法、机动车排放检验新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有关法律责任等进行精准解读。2016年以来组织全市性专项培训近40场,推进“政企同行”,增强执法人员用法,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者守法。联合市营商局、工信局、工商联等9部门向全市工商界人士发出“携手治污攻坚 共建美丽汕头”倡议,号召全市工商界人士在防疫形势下保持做依法治污践行者,积极配合参与全市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大战役和韩江、练江、榕江等区域流域综合整治,携手完成治污攻坚目标。

        三是以效果导向普法促进经济和环境保护双赢。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有效减轻疫情影响,切实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组成督导组,由局领导分头带队下沉基层,精准指导企业严格落实防疫和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开展“服务企业日”活动,每月由一位局领导主持,各区县、各业务单位收集企业问题、诉求,根据问题开展集中释法答疑或“送法上门”“点对点宣讲”“点菜式普法”。针对咨询多影响广的排污许可证申领问题,组织全市各区县、镇、村层层授课解读,举办视频微网课,至目前全市共召开推进宣贯会700多场次,有效提升了企业持证排污责任意识,已完成近90%的发证量,促进了社会经济主体的公平竞争和污染总量控制。

    通过深入普法,有效提升了社会各界的生态环境法治意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夯实了基础。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2019年,全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48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列第2名;7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保持100%达标。练江海门湾桥闸国考断面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同比下降34.6%。梅溪河国考升平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土壤污染防控稳步推进,总量减排达标完成。2020年上半年空气质量达标率达98%。练江海门湾桥闸国考断面和梅溪河升平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均实现了阶段性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秉承“执法为民,普法惠民”,弘扬法治环保精神,依法全力推进治污减排,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魅力汕头贡献生态环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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