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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教育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自评报告
    • 2020-09-21 10:11
    • 来源: 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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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努力构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格局,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工作,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教育局普法责任制,认真履行行政首长作为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成立汕头市教育法治建设与教育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局党组成员以及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市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教育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要求,聘用汕头市徐行律师事务所纪健祥律师为市教育局常年法律顾问,负责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和参与法治宣传等工作。

        (二)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我局按照《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汕市办〔2018〕13号)、《汕头市普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汕普联办〔2018〕2号)要求,制定实施《汕头市教育局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责任清单》明确教育局应履行的普法工作任务,确定了局各职能部门的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分工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三)制订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市教育局认真研究国家、省、市对教育法治宣传工作的要求,结合汕头教育实际,制定实施《汕头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一年度,市教育局都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市委、市政府推进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布置,认真研究制订工作要点,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围绕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的中心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四)建立健全依法治校和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开展创建依法治校达标校和示范校活动,积极推进一校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督促学校做好兼职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和深入参与学校法治教育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网络;会同公安、文化等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和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活动,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二、落实日常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提升教育局法治能力

       (一)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制定实施《汕头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教育局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市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各时期关于法治工作的指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新修订颁布的《刑法》、《民法典》、《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国家重要法律;学习党规、党纪等党内法规;学习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等。

       (二)建立日常学法制度。教育局常年坚持每月初安排五个半天作为机关干部学习各种法律、法规、规章的做法。坚持每年通过视频举行一次全教育系统参与的法治专题讲座,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和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都邀请汕头大学法学院邓剑光教授为全市教育系统师生作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专题报告。

       (三)组织学法用法专题培训。为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干部的履职能力,每年都组织安排机关干部和学校领导外出到北京、上海、广州、西安、延安等参加各种教育法规政策和党规党纪的专题培训。坚持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执证上岗制度,组织教育局各科室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接受系统的行政执法和教育法律的专门学习或培训。坚持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通过不断的学习培训,确保局机关干部能与时俱进地提高自身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

         三、突出教育系统特色,全面推进教育系统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

       (一)全面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开设道德与法治课并使用国家规定教材,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开设法治教育相关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深入推进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着力解决法治教育在课时安排、教材建设、师资配备与培训、经费保障、教学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市学校在有关学科课程、学校活动和文化建设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理念和法治教育内容,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二)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每年联合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普法办公室等单位坚持开展“法律进校园”系列活动。“法律进校园”一年举办8次现场活动,在市直学校和各区(县)的学校轮流举办,并通过电视台等媒体在全市广泛宣传。联合市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由检察院选派业务能力强、法治宣讲水平高的检察官组成巡讲团在全市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在全市开展百场巡讲活动。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各种形式送法进校园活动,如关于禁毒、交通安全、国安、国防、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税法、网络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学生全面了解国家法治建设内容。                   

       (三)建设和畅通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资源平台。全面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从2018年开始,在全市各区(县)和市直学校全面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地建设。截至2019年底,全市建设认定命名10个汕头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每个区(县)都建成1-2个基地,其中汕头卫生学校获省认定、命名为“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通过建设法治教育基地,整合我市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教育、普法、青年团等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的人才优势、专业优势、理论研究优势、教育资源优势,实现职能互补、优势互补,共同构建我市基地、学校与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平台,为我市青少年学生提供参加法治实践教育的平台,辐射和带动全市法治文化建设。

        建设畅通法治教育内容资源渠道和平台。充分利用网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汕头教育云设置“法律进校园”和“法治进校园”的网络法治教育专栏,将我市教育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的视频资料和学校优秀法治教育课件上网,让全市学校、师生、家长可以通过网络学习法治知识,了解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的情况。充分利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的教育内容资源优势,组织全市各校运用普法网开设的“教师法治培训平台”,开展线上教师法治教育培训,为教师免费提供教育教学资源;组织学生上普法网青少年学法平台参加“宪法小卫士”学习活动。通过充分利用使用网络法治教育平台资源丰富、覆盖面广、快捷方便等的优势,提升我市法治教育的水平和能力。

        四、以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全面开展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局每年制定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在全市各区(县)各学校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组织引导青少年认真诵读和学习宪法原文,加强宪法知识普及。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推进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与法治知识网络学习,加强教师宪法与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宪法教育与研学实践教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紧密结合。

        二是举办四届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活动。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竞赛。组织各地各校在深入学习宪法等法律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围绕宪法,结合诚信规则意识、交通安全、校园欺凌、社会文明、网瘾危害、毒品犯罪、自我保护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各区(县)和市直学校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优秀学生参加市级初选。2019年,我市选送三名选手参加省赛,其中1人获省一等奖,2人获二等奖。同时,组织开展青少年“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组织各区(县)各学校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市级初选。2019年,我市选送的三名选手参加省赛,2人获二等奖。

        三是开展“宪法小卫士”行动。组织全市学生参加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举办的互动式网络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青少年学生逐项完成相应学段的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完成任务后的学生通过微信小程序登录普法网账号,进行撰写心得体会、上传实践活动照片、打卡、测评等操作。2019年全市有近30万名学生参加并完成“宪法小卫士”行动。

         四是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并于12月4日举办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全市百万师生以视频直播形式同步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汕头市教育局在局机关大楼二楼会议厅设分会场,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同志参加活动;各区(县)教育局设分会场,机关干部全部参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以学校或教学班为单位设分会场,全校师生参加活动。

      (二)组织开展“卫生法治大课堂”活动。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学校安全复学工作,组织全市开展“卫生法治大课堂”活动,全面深入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内容有省市相关领域专家讲授,以传染病疫情防控相关的《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线,结合各学段学生特点,重点解读传染病预防和传染病疫情期间防控相关法律知识。

         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电视台、市法学会还邀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控制科副科长流行病学专家张旭彬副主任医师、广东法帆律师事务所姚少贤,在汕头市林百欣科技中专录制《学校新冠病毒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讲座;邀请汕头市第二批援鄂医疗队队长、汕头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主任医师李智与学生们进行交流互动,告诉同学们如何预防和治疗新冠病毒;全市所有学校和全体师生可通过汕头教育云或“汕头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入网课视频《卫生法治大课堂》和汕头教育云网络微课题《法治进校园》栏目学习。

        (三)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做好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工作。一是通过在汕头市教育局公众号发布《民法典公益宣传片》,号召动员全市教育系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高潮。二是市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把握《民法典》的法治精神和核心要义,积极组织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市教育局机关举办2020年汕头市教育局法治教育(民法典)专题培训班,组织全体公职人员观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温世扬教授主讲的《民法典》解读专题视频讲座。三是联合汕头市司法局、汕头融媒集团、汕头市普法办在潮南区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联合举办2020年“法律进校园”第四场公益活动,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视频通过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汕头市橄榄台、汕头市教育网播放。

       (四)结合国家法治建设需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局每年都根据上级要求,开展国家安全、禁毒、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按照国家要求全面系统地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法治教育。

         五、以教育立法宣传为切入点,推动社会各界学习掌握教育法律法规

       (一)坚持广开言路开门立法。市教育局结合汕头教育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汕头经济特区立法权,积极推动基础教育立法,在广泛调查、深入研究论证、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汕头经济特区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汕头市基础教育投入保障条例》、《关于促进和保障农村学前教育普惠健康规范发展的决定》等法规草案。在立法的过程中,我们通过汕头市政府网站和教育网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广泛征求立法意见,在收集各方面意见的同时,也向社会宣传相关立法的背景和政策要求,为法律颁布实施奠定民意基础。

       (二)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宣传。人大通过相关法规后,教育局主动开展宣传和实施工作。通过立法、普法、执法让社会了解支持我市基础学校规划建设保护、农村学前教育普费发展、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等教育制度,让各级政府明确发展教育的责任,让职能部门明确各自在相关法律实施中的职能以及在履行职能中的责任和程序要求,共同推动我市教育发展。

         几年来,市教育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普法部门的要求开展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与教育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学校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课程,协调、指导学校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全面促进我市的法治文明,切实履行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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