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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机制抓重点求实效 以“三个四”工作思路推进普法宣传工作
    • 2019-11-21 10:24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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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汕头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和我“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大局,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落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营造尊重法治、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浓厚社会氛围,有力推进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

      、坚“四个到位”,健全普法保障机制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坚持院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研究制定《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2016-2020年普法规划》,把普法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院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统筹院“七五”普法工作,定期听取普法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检察长具体抓、各部门积极配合、全体干警共同参与的普法宣传工作格局。近年来,市检察院每年初均制定了清晰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内设机构普法职责分工,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普法责任新法新规,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方案和重点推进事项,及时报普法主管部门备案。

      二是人员经费到位。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其他院领导业务骨干32人受聘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积极调动各内设机构特别是各业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并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整合原预防职务犯罪讲师团、校园普法讲师团等系统内普法资源,组建以检察机关青年联合会、硕士站成员为主体的法治宣讲团,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同时,积极选派优秀青年检察官加入各级普法主管部门组织的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活动。

      三是学法用法到位。建立完善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健全检察委员会学习例会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加强对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以及新修订法律法规、两高司法解释、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的学习,示范引领全体干警特别是党员干警增强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上法治专题讲座、参加业务培训、举办岗位练兵、每年组织干警参加中国检察教育网、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网络学法考试,积极借助专家咨询委“外脑”并广泛应用高检院“检答网”求问解惑,全面加强检察人员法律素能,提升普法工作能力水平。

      四是督促考核到位。“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建立日常普法工作台账,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市检察院加强对各基层检察院普法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积极解决问题。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绩效考核标准,作为干警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考核委员会分别评价、层层把关,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各司其职的鲜明导向。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三位一体”考核。组织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员额检察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突“四个重点”,选准普法重点领域

      一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与市扫黑办、市纪委监委、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通告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制定扫黑除恶宣传方案,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综合运用好各种媒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壮大舆论声势,增强市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全市检察机关共设置扫黑除恶标语广告13725个,印发宣传资料39233份,深入村、社区等举行专场活动158场,通“两微两端”等宣传平台发布相关信息1610条次,在主流媒体发布相关宣传报道127编印扫黑除恶简报专刊51,被省检察院采用8

      二是全面铺开公益诉讼工作宣传。主动加强对外协作,通过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让党委政府及相关行政机关充分了解支持公益诉讼工作。20178月和9月,市检察院分别召开了行政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和各界代表公益诉讼座谈会,听取行政机关和人大代表、律师、媒体代表等的意见建议;201810月,市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就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达成共识;分别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会签《关于在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线索移送、证据调取配合、案件诉后反馈等8项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价,20199月,应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20多名来自江西、四川、广东团的全国人大代表来到汕头,重点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走访视察,并召开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广东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专题听取江西、四川、广东团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工作情况,并发布《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及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公益诉讼案例,推动人民群众与公益诉讼保护“同行”。

      三是走进校园零距离普法。针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普法宣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呵护好祖国的未来。全市两级检察院8位检察长受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加强与司法局、教育部门等的合作,通过开展“百堂法制课进校园”、“法治进校园巡讲、检察官进校园等活动,向青少年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到200余所小学、初高中学校、职校开展巡讲369场次,讲授宪法知识、扫黑除恶防范校园暴力、预防网络犯罪、交通安全、性侵害自护等与青少年息息相关法治课,并发放法治宣传资料6万多册实现全市1000多所中小学校学生法治宣传全覆盖。

      四是走进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市检察院制定出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实施办法,主动走访民营企业,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召开民营企业家、律师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在工业园区设立法律服务站,在行业协会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及时接受企业法律咨询和举报申诉,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市检察院在办理海关总署缉私局挂牌督办的1301”系列案时,多次受中国皮革协会邀请,与汕头海关缉私局一同前往浙江、辽宁、河北等皮革企业集中地,为来自全国各地的皮革企业代表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引导企业依法运作、合法经营,动员未到案的企业主动投案,先后依法对35个生产型货主单位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2亿元,中国皮革协会专门发来感谢信。同时,坚持从严惩治走私、传销、非法经营、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了“善林财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等一批大案,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和发展活力。

      三、注重“四个结合”,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一是结合执法办案开展普法宣传。将普法工作融入检察执法办案全过程,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大力宣传检察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执法活动所涉及的工作规程,及时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注重通过询问、讯问和出庭公诉,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向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开展以案释法。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把检察法律文书作为释法说理的重要载体,积极探索对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出抗诉等法律文书采用制作附页的形式进行释法说理。善用检察建议释法,认真分析案件反映出来的社会管理风险漏洞和制度缺陷,有针对性的帮助被建议单位提升法律意识和建章立制, 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书面检察建议749份,采纳率97.43%,实“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市检察院还注重加强司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建立案例库,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每年精选5个以上典型案例推送普法主管部门普法案例库。健全完善检察长接待日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等制度,努力做到以法服人、以理动人,解信访人的“法结”“心结”,引导来访群众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一次接访就是一次普法”。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接待来访群众34846373人,受理各类信访案件871件。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先进单位,澄海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二是结合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在全国和省、“两会”,新修订法律法规颁布、“3.5”学雷锋纪念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1”国际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10.1”国庆节、“12.4”国家宪法日、创文提质升级全面推进、基层村居“两委”换届等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检察工作,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如在全国和省、市“两会”期,通过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两端”集中宣传检察工作,让社会公众更全面深入了解检察工作和有关法律知识。在新修订法律法规颁布后,采用网络普法和现场普法相结合,向群众普及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市检察院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到时代广场参加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广场暨志愿工作提质升级大会活动,现场摆摊设点,结合检察职能开展法治宣传派出创文法治宣传志愿队,参加“创文强管在路上,文明法治在身边”大型户外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派出检察官到人民广场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公益法律服务集市,为广大市民提供法律咨询。在2017年全市村居“两委”换届期间,各基层检察院与区(县)纪委、组织部积极协作,向辖区街道镇村居发出专项预防提示,通过以案释法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基层村居“两委”换届顺利完成。

      三是结合阳光检务开展普法宣传。建成启用集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法律咨询、检察长接访、远程视频接访、公开审查、情绪疏导等功能为一体12309察服务中心”和以案件查询为主要服务的案管大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2016年以来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0845条,法律文书220份,办理辩护与代理申请1075次,发布重要信息598。近年来先后5次在全市两级检察院集中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让群众参与法治实践,感受法治力量,增强法治观念。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主阵地作用,在报纸开设专版专栏、在电视播出专题报道等方式,将检察专业优势与媒体的独特视角有机结合起来,近年来检察日报、正义网、南方日报、汕头日报、汕头橄榄台等媒体共刊发汕头检察宣传稿件240多条(篇)。认真办好《汕头检察》杂志,大力宣传国家的政策法规和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工作成效。大力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两端”新媒体宣传矩阵建设,充分利用检察新媒体加强检察工作信息发布和普法宣传,特别是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在微信公众号专门新增“说案”栏目,通过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取得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加快进度自主研发设计“网上检察院”微信小程序,努力实现与群众之间24小时零距离接触,让公平正义真正可触可感可信。2016年以来,市检察院依托门户网站“两微两端”,发布政法新闻和检察工作信息37726条。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中,市检察院2017-2018年在省内较大市检察院中蝉联第一。

      四是结合检察文化开展普法宣传。以检察官协会、青年联合会、硕士站等团体为依托,经常性开展各种论坛、学术研讨和文化交流活动,大力传播先进文化和法治文明,增强群众法治素养。积极选送论文参加各级各类征文活动,近期在广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第十三届年会征文活动中再创佳绩,我市检察机关有6位同志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普法公益宣传作品征集评比活动,我市检察机关选送的潮阳区检察院原创微动漫作品《守护青春 温暖归途》荣获正义网主办的“新时代新检察新影像”检察视频作品大赛一等奖,潮南区检察院原创普法微电影《司法的温度》荣获广东2018公益法治宣传作品创作大赛三等奖。

      “七五”普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接下来,我院将以本次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为契机,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和不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新法理念,落实普法责任,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实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普法宣传检察产品,为我市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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