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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良法善治护航平安幸福汕头 | 汕头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保障权威访谈①
    • 2023-03-09 10:09
    • 来源: 南方日报
    • 发布机构:汕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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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者按

    汕头作为全国第一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如何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方式创新,既关系到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成效,也是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的题中之义。
    要答好这道题,汕头政法系统有哪些探索和行动?即日起,汕头市委政法委、汕头市司法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汕头分社联合推出“汕头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保障权威访谈”,聚焦全市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的探索路径,为汕头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宣传舆论氛围。


    “汕头政法机关将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生力军作用,深入贯彻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汕头、法治汕头。”近日,汕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果接受南方日报、南方+记者专访时表示,汕头作为全国第一批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并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汕头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路子,全力创新创优“发挥法治保障作用”试点项目,确保市域社会治理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至今,汕头已连续三年在平安广东建设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第一名,切实打造“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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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汕头作为全国第一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之一,如何发挥法治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黄果:近年来,汕头市全面构建法律规范、法治实施、严密监督、法治保障“四大体系”,为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加强制度供给和法治保障,以良法善治护航平安幸福汕头。
    一是构建完备法律规范体系,为探索市域社会治理实践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加强立法谋篇布局,设立立法研究中心,出台《汕头市立法技术规范》,对立法过程和立法内容进行规范。善用特区立法权,探索制定的《关于强化法治保障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决定》等法规文件均属全国首创。完善改进立法体制,首开全省跨区域协同立法先河,联合潮州、揭阳两市出台《汕头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保护潮剧文化,在全国首创执法清单公开制度。
    二是构建高效法治实施体系,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出台《汕头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促进决策科学化。推广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指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障政策执行力。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制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推动形成“简案快办+诉调对接+智慧审判”的办案模式,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是构建规范严密监督体系,有效约束权力、树立公信、保障权利。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民法典》《关于强化法治保障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决定》执法检查,出台《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良法优势转化为依法治市的实际效能。健全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反馈落实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累计发出司法建议163件、检察建议185件。探索创新监督方式,采取“双联动”机制+“多元化”监督+“全社会”参与模式,推动全市38宗黑臭水体整治达到“长治久清”。
    四是构建务实管用法治保障体系,为市域社会治理夯实社会基础、群众基础。推动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1161个公法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市县镇村四级全覆盖。率先推动实现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审批一体化服务,开展“法律援助+义工”系列宣传志愿服务,去年来共组办法律援助事项11118宗。依托现有“家长学校”平台建立500个村(社区)法治教育点,创新建立“1+N+7”立体普法模式,探索推动法治元素与潮汕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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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汕头如何开展“平安·幸福”村居创建工作,加快打造具有汕头特色的现代化社会治理新模式?
    黄果:根据汕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2022年来,汕头市将“平安·幸福”村居创建作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的重点项目,迅速行动、精心部署,在全市有序推进“平安·幸福”村居创建工作。一是市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调研。深入开展“平安·幸福”村居创建活动,是市委根据当前形势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深化平安汕头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我们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平安幸福村居创建工程调研,为创建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科学谋篇布局,制定指导方案。研究制定《汕头市“平安·幸福”村居创建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创建要求、时间安排、创建及验收方式、保障措施以及创建标准等内容,为全市“平安·幸福”村居创建工作提供指引。三是专题动员部署,扎实推动工作。召开全市“平安·幸福”村居创建工作动员会,部署启动全市“平安·幸福”村居创建工作,落实各地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扎实推动各项创建工作开展。四是召开现场会议,深化推广创建。召开全市“平安·幸福”村居创建工作现场会,交流推广汕头市“平安·幸福”村居创建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目前,全市共有317个村(社区)参与“平安·幸福”村居创建工作,参与率28.9%,取得良好开局。五是加强专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在全市党委政法委机关暨镇(街道)综治中心负责人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培训班上,围绕加快推进“平安·幸福”村居创建进行专题培训并进一步部署推动。
    南方日报:接下来,如何继续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法治水平?
    黄果:接下来,汕头市将紧紧围绕通过中央和省评估验收的工作目标,集中全市各级各部门资源力量,全力创新创优“发挥法治保障作用”试点项目,切实将汕头市市域社会治理长板拉长,不断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法治水平。一是强化综合统筹推进,前瞻谋划项目方案。制定“1+N”(即1个“重点创”项目整体打造方案和N个实践创新项目书)项目实施方案。建设社会治理专家库,与汕头大学、南方日报等建立战略合作机制,邀请省、市专家通过走访调研、咨询研讨、项目评审等方式深度参与试点项目策划锤炼,为打造项目品牌提供强有力支撑。二是强化责任自查自评,动态量化评估验收。建立“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报”工作制度,定期听取区(县)、有关单位项目实施进展,压实各地各单位主体责任,推动项目打造深入开展。逐个项目细化形成可量化、可评价的验收标准,定期对照标准自查自评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打造工作目标。三是强化全域复制推广,巩固创建成效亮点。按照“成熟一个推广一个”的原则,对于项目打造中涌现出的亮点突出、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项目,综合运用召开现场会、举办研讨班、简报专刊、项目评选等各种有效载体,在全市范围进行复制推广,推动实现从一地经验转化为全市亮点。四是强化分级督查督导,全面把脉整改提升。坚持效果导向、问题导向,实行分级督查督导机制,深入开展督查督导,重点挖掘项目亮点成效,精准找出项目问题短板。同时通过邀请专家给项目把脉支招,推动项目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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